东海岸的歌手和唱片公司一直在纠结的个人风格突出和商业化问题,在《哥谭之王》这张专辑里得到了完美的统一。
东海岸说唱叙事性重,其实也意味着对于曲调流畅性的打磨不够严谨,而一张好的商业化专辑不应该只注重歌词当中的攻击性,节奏感和音乐性也是很重要的。
但是说唱这种音乐门类本身就局限于音乐人的文化和艺术水平,简而言之,绝大多数的说唱歌手不具备自己创作出一首能为大众接受的较为通俗的乐曲的能力。
谱曲其实是很难的,首先要有扎实的乐理知识,还要熟知当下的大众对于音乐的审美倾向,甚至还要了解一些听觉和感官学方面的知识。
但节奏比谱曲更难,谱曲好歹有据可依,节奏基本只能看天赋,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一个优秀的流行作曲家是没有自己独特的节奏风格的。
东海岸说唱歌手的词确实好,可是曲调不抓耳,节奏不便于流行,一样没人买账,《ready to die》这张专辑能够一炮而红,其实也是biggie和uff daddy在商业化上做出了妥协,用juicy、big oa之类活泼明快又抓耳的采样,为biggie那充满画面感的说唱方式补全了最后一块拼图。
虽然现在堪称经典,但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这样的尝试会不会成功,或许再来第二次大众就觉得腻了呢,或许这样走下去,就会失去自己独特的风格呢。
当时仅有一张专辑的biggie不可能不迷茫,再加上卷入了与自己曾经好友的骂战当中,所有人都在期待着他以一张怎样优秀的专辑进行回击,这位天降巨星压力也很大。
《哥谭之王》这张专辑则完美地解决了东海岸说唱的困境,哥谭小子在这张专辑的主打歌,也就是同名歌曲《哥谭之王》当中,采用了极为独特的带有浓厚的悲剧主义色彩的曲调,粉丝们将其称之为哥谭朋克。
这确实借鉴了某些朋克音乐的元素,但更多的是哥谭这座城市充满矛盾的黑暗历史所凝聚出来的音乐性,黑暗,但却绝不仅仅是黑暗。
《哥谭之王》这张专辑名字让人以为,可能又是某个自大的青少年觉得自己是某座城市的王者,写那些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和自己的好哥们好兄弟争霸城市,把敌人全都突突了的故事。
但事实上与之完全相反,这首歌曲的歌词采用的是虚实交替的方式,讲的是一个已经年老了的底层黑帮打手最后一次为自己的老大卖命,被敌人一枪打中,倒在血泊之中等死,并在临死之前幻想出了一系列画面的故事。
所谓的哥谭之王,其实只存在于这个老头的幻想当中,哥谭小子站在这个老头的视角上,用极其愤怒的语调,如机关枪一般揭露了哥谭底层那些最为血淋淋的黑暗。
当你是一个黑帮打手,你的儿子也一定会是,你的孙子也一定是,但这甚至不是因为黑帮威胁你,你甚至要为你的亲人能在黑帮这里讨口饭吃而感恩戴德,因为外面的街上还有许多比黑帮糟糕千倍万倍的东西。
看似只是哥谭小子借虚构人物对哥谭糟糕的情况的激情辱骂,但这却能给东西海岸的说唱歌手带来最大的震撼,因为他们大多出身于黑帮,还能不知道黑帮是什么德性吗?
如果在哥谭连黑帮都算是有秩序的东西,那除了黑帮之外,他们到底在对抗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