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的讲,狂笑之蝠不能算是完全的依托答辩,在他初次登场的时候,不论是人设还是能力,都是比较引人注目的。
这是一种戏剧化的处理方式,因为刚刚开篇的金属大事件需要一个抓人眼球的点,杀死了小丑的蝙蝠侠就会是很好的噱头。
有一说一,从漫画绘制的角度来看,狂笑之蝠的形象设计相当优秀,他们并没有简单的给穿着蝙蝠装的蝙蝠侠画上一张大嘴,而是给他重新设计了服装。
相较于蝙蝠侠的服装,狂笑的服装更加暴露,这是从传统经典骑士形象转变为现代主义漫画角色的符号,本应该得到很多信奉新自由主义的读者的喜欢。
因为终于古板又守旧的蝙蝠侠突破了他的底线,杀死了那个令人讨厌的罪犯,典型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他终于变成了某些读者所期待的,不是忍耐苦难的英雄,而是报复苦难的复仇者。
可弄到最后,连这部分人也唾弃这个新角色,最大的原因就是,他是蝙蝠侠和小丑的结合体,但他的体内没有任何蝙蝠侠和小丑的因素。
编剧设计出了这样一个形象,给了他一个设定,这个设定可能原本是极为宏大和充满哲思的,但他们玩脱了,导致这变成了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一部分人期待狂笑之蝠出场,是他们想看到杀死了小丑的蝙蝠侠和被蝙蝠侠杀死的小丑的碰撞,那一定是充满艺术性和哲学性的讨论, dc的读者就爱看这个,他们就是好这口。
也有一部分新读者厌烦了来回的说教,他们期待的是蝙蝠侠和小丑联手爽杀,那一定非常痛快且酣畅淋漓,说不定还能成为dc漫画风格里程碑式的事件。
但编剧非常神奇的两者都没有做到,在“yes or no”中选择了“or”。
这比喻简直太贴切了,除了超出常理、不可理喻之外,还毫无道理。
他们编织了又一个寻常的故事,和之前的绝大多数大事件没有太大的不同,然后把这个人设炫酷屌炸天的角色塞进去,而他展现出来的所有能力就是故事开始之前剧透和故事完成之后马后炮。
关键不论是之前的剧透,还是之后的马后炮,都完全不精彩,就相当于把编剧编出来的那个平常的故事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就好像拎着读者的耳朵在说,快看我精心设计的情节,快看我独一无二的反转。
读者可以接受“平常”——平均水平的故事结构,不出大错的画风,甚至是稍显老套的角色设计,但你不能把一本平常漫画的第一页重复60遍就当做一本新漫画。
这是纯粹的欺诈,尤其是在公布了一个这么炫酷和引人期待的人设之后,期望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席勒对于狂笑的客观评价不是很客观,只能在大多数的私人恩怨里掺杂一点点的心理学,但就算如此,也不意味着他要和狂笑对垒。
虽然当面抽狂笑一巴掌很有诱惑力,但席勒还是决定采用他一贯的风格,在一切发生之前把麻烦解决掉。
巴巴托斯有了个新计划,席勒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