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德威如此匆忙的跑回县衙,当然是为了彻底将董捕头的棺材钉死,正所谓事不宜迟、夜长梦多。
然后更重要的是,把先前送给董捕头的钱都拿回来,还上王美人的债务,重新获得创作自由。
看着秦德威猴急猴急的样子,冯县丞只觉得好笑。
小孩子就是沉不住气啊,哪有他这种士林精英(三甲进士)、久经宦海(长达四年)、见多识广(当使节慰问过王阳明)之人镇定?
这就是修养的差距!故而冯县丞批评小幕席说:“那董捕头只要被调离本土,就已是必死之人,无非是怎么个死法而已。
你既然要做读书人,自当修习镇静养气功夫,上蹿下跳成何体统?”
秦德威说:“兵法有云,骄兵必败!二老爷万万不可疏忽大意!董捕头此人卑贱狡险,须防此辈狗急跳墙之举!”
冯县丞轻蔑道:“他能怎的?难不成还想杀官造反?”
秦德威想了想说:“办法肯定是有办法,我若是那董捕头,必经散尽家财,献与知县大老爷,只求一个庇佑!”
冯县丞摇了摇头:“不至于此吧,天下有几个人能有此大决心?尤其是还没有到绝境时,那董捕头现在并不知道我们所想,哪会铤而走险。”
秦德威也说:“小的就是举个例子,尽量避免夜长梦多而已。二老爷欲借此恶獠刷官声,须得展示雷霆万钧之势,方可震慑人心!”
正说着话时,有个刑房书办来到县丞厅,对冯县丞行个礼道:“方才大老爷那边发下话来,将刑名之事收回自理,不劳烦二老爷辛苦了!”
大明衙门权力格局与前面朝代不同,实行的是正印官专断制度,权力集中在正印官手里,大事小事都是正印官拍板决策。
而佐贰官职责没有一定之规,具体干什么多是靠正印官分配事务。在县衙里,知县正堂是正印官,而东院的冯县丞就是佐贰官。
之前知县懒得自己审案子,将刑名事务分配给了冯县丞,所以冯县丞才会放告审案,署名也是理刑县丞,但判书仍然要拿到签押房去盖知县大印。
可如果知县将刑名事务收回,冯县丞就暂时无事可做,更没有权力再执法司法一把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