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挨骂……是王金元的日常了。
不过……王金元也有自己男人的骄傲的,少爷平时,只是车轱辘似的,逮着自己骂一通狗一样的东西,虽是凶巴巴的,却从来没有骂过自己的娘,若换做别人,以少爷的脾气,早就骂了人祖宗十八代了。可见……少爷对于自己,还是极尊重的,少爷对自己,和别人不同,这令王金元很是欣慰和骄傲,是王金元在西山里,极体面的事,一说起这个,他就面上有光。
什么叫心腹,这就叫心腹,少爷闹起脾气来,再是气急败坏,在自己面前,也还能拿捏轻重呢。
作为一个也有自己风骨的男人,王金元很骄傲。
最重要的是,少爷给予了自己这一切。
当初一个寻常的商贾,而今却已使他扶摇直上,掌握了万千经济命脉的人,哪怕是出门在外,遇到了侍郎,他也不惧,见了寻常的官员,他甚至都可以完全不用理会,这些从前自己眼里,都是了不起且得罪不起的人,现在……在自己的眼里,又算的了什么?
他匆匆的赶回来,一刻都不敢耽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少爷就是自己的伯乐啊。
见了方继藩,方继藩笑吟吟的朝他挥挥手。
王金元受宠若惊,连忙小跑着上前道:“不知少爷,有什么吩咐?”
方继藩背着手,漫不经心的道:“有件极重要的事,要交给你去办。”
“啊……”王金元顿时精神振奋,目光炯炯。
每一次,所谓的极重要,对于王金元而言,都意味着这西山将有大事要发生,而且……是财源滚滚的大事。
最重要的是,少爷要办大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啊。
王金元热泪盈眶,要哭出来了。
…………………………
新城。
陈新乃是染坊的东家。
他的宅院距离宫城极近,住在这新宅里,陈新显得很满意。
对于陈新这样的商贾而言,能和身边无数非富即贵之人为邻,陈新很是得意,但凡有友人来京师,他都会率先将人邀至家中,看着友人们坐着新马车,打开窗,而后看着沿途。一个个宅院,这宅院门上匾额,那烫金的某某某府,那些友人们发出来的惊叹,都足以令陈新有一种难得的愉悦感和优越感。
这房子,真的买对了。
只是这几日,陈新显得有些烦躁。
他正忧心着手里的一批绸缎,至今没有找到买家,一直都在货栈里堆着呢!
须知这货栈,要保存丝绸,不但要人看守,还需随时保持着通风,而避免潮湿,这一日日下去,都是银子哪。
可偏偏,他这一批丝绸,所染的颜色,在市场上,问津的不多,许多铺面都不肯买,这么下去……可不是办法哪。
今日与一个丝绸铺的东家喝过了茶,就回来了陈府。
陈新显得心烦意燥。
他皱着眉头端坐着,刚呷了口茶,目光却是一瞄,见到了书架上的《国富论》。
求索期刊的销量极佳,不只是因为许多人需要,更多的原因还在于,许多如陈新这样的人,附庸风雅,陈新虽然极少看书,可早就吩咐了人,按时要订购一些书册,摆放至书斋里。
许多书,他都看不懂,也没兴趣,可现在……这国富二字,却令他一下子来了几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