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
方继藩不禁一愣,他万万想不到公主殿下竟还有此等恶趣的爱好。
方继藩抿嘴,而后露出了一抹温和的笑。
其实认真的样子,挺好看的。
前提是,不坑人的时候。
方继藩道:“殿下,养猪很苦的。”
朱秀荣正色道:“我不怕苦。”
方继藩却是摇了摇头道:“可是我怕。”
“……”朱秀荣沉默了一下,而后眨了眨眼,不解道:“既如此,可你为何养……养猪……”
“为了天下的百姓。”方继藩遥望着远处,眼眸中却是带着几分认真道:“殿下久居深宫,却不知在这宫外,多少百姓面有菜色,他们的辛苦自不必提了,可我认为,这世上,百姓们就该辛苦,他们不耕作,我们吃什么呀?”
“……”朱秀荣脸上更显得疑惑不解了。
方继藩背起了手,继续道:“可你不能让人白白辛苦,得让人劳有所得,让人辛勤耕作,辛勤做工,得有饭吃,不能让他们一年到头都见不着荤腥,因而得让他们吃肉,养猪固然是辛苦,固然那猪圈里的味道实在令人喜欢不起来,可非养不可。”
“就如一个不怕死的人,外战而死,人们通常称呼他为浑身是胆。可若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不得不拿起武器去大同,在锦州,明知有死无生,却依旧得要不惜此身,此……大义也。”
许多话,方继藩若是说出自己真正的心思,不是被人当做脑疾复发,就一定是怀揣着什么阴谋了。
在别人眼里,方继藩是个俗人,俗不可耐,浑身充满了铜臭,即便是养猪,人们也认为这家伙定只是为了挣银子,这家伙,想立功劳,这家伙……
而唯有在朱秀荣面前,他感觉自己能说几句真心话,而不被揣摩成别的意思!
方继藩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自动忽视了糊床上抓不到泥鳅,闹着在泥里翻滚嗷叫的某人,今日难得是天晴之日,阳光普照,那行将日落的璀璨射入方继藩的眼眸里,这负手伫立,温润如玉的贵公子,霎时闪闪生辉起来。
朱秀荣凝视着这样的方继藩,每一次方继藩如此,都给她感觉这个少年郎身上仿佛藏着什么心事,自侧脸看去,方继藩的眉微微蹙着,只有眼眸是清澈的。
此时,只见方继藩接着道:“害怕死亡的人,为大义而死,为国而死,为民而死,无论是任何理由,这都是值得令人尊崇的事。我……也一样。我爱干净,我懒,我只爱吃,可是我知道,这个世上,总得要有人去做这些事,别人也会懒,也会嫌脏,也不愿做,可这又将置天下万民而何?是故,虽千万人,吾往矣!”
朱秀荣颔首点头道:“我明白了,你真是了不起的人啊。”
“哪里。”方继藩觉得浑身都轻松,在朱秀荣面前,自己再不是脑疾少年了,而是一个大夫,看着这个患了脑疾的可怜少女,方继藩道:“你也很了不起。”
“啊……”朱秀荣有些诧异。
方继藩凝视她道:“殿下堂堂公主,天潢贵胄,自是贵不可言。我虽未见过其他未出阁的千金,可料来多是有些刁蛮的性情的,人嘛,养尊处优久了,自然就轻易不将人放在眼里了,殿下的性子却是憨厚可爱,凭这一点,就很令人敬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