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按照朝廷素来的做派,这其实只是噱头罢了,所谓的金,其实特么的是铜,一千斤的铜,按铜板来计算,呃……可能还不够叶家一个月的开销。
费宏似乎也觉得不太过意得去,又道:“又赐镇国公其子,为秦皇候。”
这个,叶春秋倒觉得还说得过去,虽然自己的儿子将来会继承叶春秋的镇国公之位,不过一般这种情况,这种侯爵也是可以世袭的。
如此一来,就等于叶家多了一个侯爵,将来叶春秋若是有了两个孙子,长子既是镇国公,那么次子,便可以晋为秦皇候,相当于又多了一个铁饭碗。
此时,费宏接着道:“其妻叶王氏,则赠一品诰命,其母为一品太夫人,除此之外,镇国公镇关外,可敕其为漠北副总兵官,羁縻漠北都司,使其节制漠北牧民,一到战时,即可征召诸民出战,战后亦可将其放归各大牧场,使其牧马。”
生母和妻子能得到朝廷的诰命,在这个时代,却也是一件殊荣,不说叶春秋那去世了生母,就说妻子王静初,妻凭夫贵,对一个男人来说,也是妥妥的成就感。
至于说到漠北副总兵官,这倒是一个很重要的权责,其实朝廷走的还是军户那一套,从前的军户是划出一块土地,让军户们去农耕,战时的时候,则征召起来作战。
可现在,这漠北总兵官却相当于是辽东都司的牧民版罢了。
这功赏说到了这里,倒是让叶春秋终于有点兴趣了,这名号,前头一个副总兵官,在现在相当于是钦差,因为只有临危受命,或者需要作战时,朝廷才委任总兵官,去节制兵马进行作战。
这牵涉到的就是大明的军制,总兵官是不负责练兵的,他只负责战事。
于是费宏在这背后,又加了一个漠北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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