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座幽森宅院里出来后,陈凯之方才明白了一个事实。
自己……穿越了。
看着外间熙熙攘攘的人群,无一不是汉装,那连甍接栋的临街屋宇,层台累榭的深宅,偶尔有欢愉的笑声自舞榭歌楼里飘荡而出,与这街上货郎的吆喝,杂耍人胸口碎大石的呼喝声交织一起,陈凯之知道这不是演戏。
嗯?倒是在街面上还见到有不少亭亭玉立的少女走动,这……时代挺开放的嘛。
却不知今夕是何年……
陈凯之原以为自己会大惊失色,然后寻死觅活,可是他却发现,自己出奇的镇定。
怪哉,以前还没发现过自己有这样的潜力呢,看来凯之这个小伙子,挺有前途的。
幸好,身上还有银子,这个时代的货币,想必就是银子吧,嗯,不急,不急,要镇定,什么大风大浪,我陈凯之不曾见过,还会怕古人?
现在……先落脚再说。
这样想着,陈凯之忍不住打量起这个陌生的世界。
晴空万里,人来人往,古人看面相挺憨厚的嘛,陈凯之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心里开始胡思乱想。
可是,该去哪里落脚呢?没住处,没工作,没亲戚朋友,三无人员,似乎很落魄的样子。
他将手插在裤兜里,却用一副假装自己流里流气的样子来掩饰自己的心虚。低头一看,大头皮鞋有些脏了,人靠衣装马靠鞍,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
幸好,来往的行人有不少都是寻常穷苦人家,都是风尘仆仆,皮肤黝黑的,虽是有些脏兮兮,服装也怪异,陈凯之倒也不必有多余的担心。
“你,站住!”突的,一声严厉的声音自脑后传来。
陈凯之回眸,却见一个古代差人模样的人,带着几个闲汉气势汹汹地走来。
是条子!
陈凯之心里苦笑,看来是自己的奇装异服还是太引人注意了。
他眯着眼,面上却没有惊讶和心虚,反而露出了笑容。
出来混,气质很重要,无论在任何一个世界,历来都是狗眼看人低的,所以你不能怕人,还要保持自己的修养,怕人就会被人欺,没了修养,就会被人鄙视。
陈凯之想也不想,居然也朝那差役走去,一脸的笑容可掬。
这笑容里也得有门道,要在真诚之中带着几分矜持,真诚是表达善意,矜持是为了防止过犹不及,免得被人误以为是讨好,当人觉得你在讨好他,就不免会生出对你的轻贱心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