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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雾:“不管演哪场戏,我要演的那个人都是莫惊蛰,演哪一场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我挑这场,是觉得这是莫惊蛰整个人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候。”

听到朝雾不算回答的回答,陈亭非嗤笑了声:“你先回去吧。”

“好的。”朝雾点点头,退出前关上了房门。

天真烂漫的少年不难演,但要演出真实不容易。

粗略看人物剧情与台词,只能浅显看到莫惊蛰。莫惊蛰是个只会惹事的败家子,他没有可取之处,又不是亲生的,怎么能受到莫大善人的疼爱呢?

陈亭非翻看剧本,脑中闪过青年坐在地上抱住老人大腿时的模样。

十五岁的莫惊蛰,其实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朝雾那双眼睛会说话,看到这幅样子的莫惊蛰,连他都会忍不住原谅莫惊蛰做的那点混账事。

朝雾想给他看的是真实,证明自己并不是只局限于外表,朝雾愿意突破与改变。

他看走眼了,这小孩跟他想的不一样。

——

朝雾和小秦走到门口的时候,恰好与从车上下来的霍升撞见。

霍升今年35岁,朝雾刚遇见霍升的时候,霍升还是个临近中年事业惨淡的忧郁青年,与现在西装革履梳着背头的家伙判若两人。

与其说霍升带了朝雾六年,不如说霍升借了朝雾的光,慢慢爬到了公司高层的位置。这几年他手底下带出过几个挺红的小鲜肉,只是他个人的名气还远远没有那么响亮,就先开始目中无人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