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横尸遍野的荒城里走出来的,只知道他半身污血都干透了,才后知后觉出反胃感。后来他寻到河边呕着吃进肚里的血肉,吐了半天便干脆仰躺着,将半个脑袋悬在岸侧。
窸窣几声,一阵清香味蹿入鼻中,他张嘴咬了一口,在齿间尝到了点甜味,才反应过来这不是幻觉。
当他睁眼看到蹲在身侧的少年时,那人身上浅浅的血腥味已经漫到了鼻尖,但他不排斥,也不想上嘴厮咬。
这是他这么多日以来,第一次做人。
他原来不是茹毛饮血的野兽。许弋煦这么想着,将手中的苹果握得发热,一双眼紧盯着面前那个比他高的少年。
少年叫吕羡风。他每时每刻都记着这个名字,还记得那人颈间裹着的纱布染上了他最熟悉不过的血味,可他又觉得那血该是沾在少年的肌肤上,所以是热的,也是干净的。
他抱着少年,听那身躯里的心跳,摸他肌肤上的热,那人不会推开他,不会打他骂他,还会把手里的果子第一个分给他。在他的理解中,这就是他自小便没能从爹娘那里分到的爱。
他好喜欢这种“爱”,就连少年身上的血味都不同于别人那般恶心。他就是好喜欢,饿死了也舍不得上嘴去咬,只想抱着搂着他。
那日清晨他早起到了河边,爬到树上只是想摘些果子送给少年,可脚下打滑,一头便栽入河中顺流而下,抱住一根浮木才勉强得以求生,漂到下游才遇上了当时在柠州遭遇战乱而逃亡的陆修。
他本该一直留在江时卿身边的。
许弋煦十指暗暗发力,将扶手攥得更紧,回神时扫到江时卿的眼眸,方才冷静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