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摇滚之外,我们又发现了一个相似的爱好,就是游戏,所以下班后我们经常在游戏中连麦,但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这种带有试探和对抗感的暧昧,其实我还挺享受的。
他对我的态度说不上殷勤,至少比不上之前追过我的一些朋友,但是一个冷面男偶尔露出一点温柔的迹象,就足够让人产生一些有关未来的联想了。
再过两天就是音乐节,就在本市举行,我很想去,但是买不到票,而他居然说他搞到了两张票,到时候可以和我一起去。
所以我提前准备好了去音乐节的衣服,一件黑色的露脐短贴身背心,就穿在白衬衣里面,只要把外面的衣服一脱就行,又准备了一件有半斤重链条的拼接红黑格子短裙,准备下班之后换上。
库拉索频频回头看我,让我想忽视都忽视不了,我问她,“库拉索,怎么了吗?”
“cherry,你今天不着急回家吗?”库拉索好奇道。
我感觉脸上有点火烧般的烫,但也不能怪她这样问,因为我平时确实是一到下班时间就踩点提起包就冲回家的。
“嗯,今天晚上有别的事。”我强装镇定。
“哇哦,”库拉索给我了一个“懂的都懂”的眼神,异色的双眸揶揄地朝我wink了一下,“祝你有个美好的夜晚。”
说什么夜晚,我们只是去音乐会而已,有时候美国人的思想真是大胆得让我不知所措。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又过了半小时,库拉索加完班,也要回家了。
而距离我和诸星大约定的时间也很近,我赶忙去卫生间换了衣服,又稍微打扮了一下自己。
工作时我总是穿着普普通通的白衬衣和黑色西装裙,最多只化一点淡妆,涂涂眉毛之类的,但是今天是去音乐节耶。
我的眼影不要钱一样往眼皮上怼,粗一看像是十天没睡觉的黑眼圈,黑种带青;高光“刷刷刷”地涂在脸上,眉骨和鼻梁高得像是白种人;拿出问了温亚德后买的那只带有紫调的车厘子红的唇釉,涂在嘴唇上,再晕染一下边缘,很好,即使半年不化妆我的技术也没丢。
我好像一直没说过我长什么样,但以我贫乏的语言来形容,就是脸白白的,嘴唇红红的,五官挺立体,眼睛挺大这种没什么概念的描述。
但我小时候常被人夸是像天使一样的可爱宝宝,从小到大也不乏追求者,每次学校里有颜值排名之类的也能勉强进个前三,长相应该是挺符合大众审美的类型吧。
就还挺漂亮的。
我换上了那条刚刚遮住大腿中段的短裙,突然有点不适应,很久没穿这么短的裙子了,我又给它装上了一堆除了重之外没什么用的金属链条,那种摇滚的感觉一下子就来了。
我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办公室,看到诸星大给我发了一条讯息:“抱歉,路上有点堵车,我马上就到,麻烦你先在便利店门口等我吧。”
“当然没问题。”我回复他。
便利店就在楼下拐个弯就到的地方,天暗下去之后,这个白天熙熙攘攘的工业园区就没有什么人了,只有这间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还兢兢业业地发出亮光。
我站在店门口的路灯,用涂着红黑配色指甲油的手指传简讯给他,告诉他我已经到了。
再抬头时,面前多了几个一看就“很刑”的男人,染得五颜六色的非主流短发,穿着贴身的背心,露出的大片皮肤全是刺青,手臂比我大腿都粗,我毫不怀疑他一拳可以打翻三个我,令我难受的是,单论穿着我和他们站在一起居然不显得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