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远将孙建宇的资料拿到手,仔细的看了又看,又让人拓印了他的手脚痕迹,再与死者身上的扼痕比较。
孙建宇身高一米七不到,体重刚刚超过80斤,是个腰细腿细胳膊细的纯细狗。而受害人孙秀文的体重跟孙建宇差不多,虽然身为女性,力量上略有差距,但要想将之闷死,孙建宇一个人是比较难做到的。
也怪不孙秀文的脖子上有扼痕,应该就是孙建宇或者刘明雪进行了辅助操作。不过,受害人的舌骨未骨折,也说明扼喉的力量不足。
当然,单纯从力量不足的方面来分析,孙建宇的女友,也就是孙秀文的闺蜜刘明雪,力量更加不足。但以常理来分析,身为女性的刘明雪,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主动采取暴力闷杀的方式对付孙秀文,可能性还是偏低的。
“目前来看,两人应该是合谋,孙建宇为主,刘明雪为辅,共同杀死了孙秀文。”江远站在犯罪现场,刷了一会pad,给出了一个并不出人意料的答案。
法医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在多人协作的杀人事件中,分辨真正的杀人者是谁。典型的比如一群年轻人互殴,有人因此死亡,这时候负主要责任的并不是打人最多的那个,而是进行了致死操作的那个人。
假设死者后脑中了一酒瓶,心脏也骤停了,大腿也被扎穿了……那做法医的就要分辨,致死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酒瓶就抓砸酒瓶的,是大腿就抓扎人的,还是……心脏骤停的话,就只能大家一起坐牢了。
江远判定孙建宇和刘明雪是共同杀人,那送检之后,大概率就是不分主从的判决了。
孟成标在电话另一头听着,立即应道“我同意,孙建宇一定是参与了的。刘明雪也跑不掉。这两人都是未成年,心智也不成熟,审讯出结果来,我觉得没问题。”
“好,那就交给你了。”江远确定了凶手,再在几人的秘密基地中仔细的兜了一圈,接着,就带着孙建宇的摩托车,一起返回了长阳市。
第二现场的车辙痕迹虽然不能用于认定同一,但可以用来排除。而在这个案子里,运输工具肯定是要考虑在内的。就算不能确定具体使用的摩托车,至少要证明孙建宇有渠道获得同类型的摩托车。
等回到长阳市局,王传星等人已经将办案资料都准备的差不多了。
这个案子本身确实有难度,但难度主要集中在环境上,当夜的大雨确实冲刷掉了许多东西,包括孙建宇爬墙的脚印,最终都无法证明。因为新鲜的足迹被雨水一冲就散了,反而是有点年头的足迹留了下来。
另一方面,作为凶手的未成年人,行事模式也是非常的令人捉摸不定。包括杀人动机,以及掩饰杀人的方式,都是非成人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