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远在建门院的小区里走来走去,走了很久,将案发的4楼看了许久,又将案发的那间房仔仔细细的重新勘察了一遍,再将整个小区都转了一圈又一圈,期间还不时的拿ad出来,取照片出来比对。
值得说明的是,案发的房间是始终保持原样的,自案发之日起就没有再给其他人住过,后来能出售了以后,房子也是由受害人家属买了去。
等江远准备要走的时候,天已是黑透了。
“回去吧。”江远上车就闭眼假寐起来。
崔启山想问,迟疑了一下,干脆也没问,直接就上了后面的一辆车,让江远好好休息。
“怎么样?”后车的副驾驶,李江扭过头来问。
“不知道。我没问。”崔启山回答了以后,再道:“其实也想得到,如果能有什么直接点的结论,或者是好用一点的线索,江远肯定会说出来的。”
“也是。不过,都20多年了,这里面还是住人的环境,再有线索什么的,也太逆天了。”李江说的就很现实,再牛逼的专家,也不能这样子查线索,太超出常识了。
“是啊,其实都江远这个级别的专家了,只要能有点东西,他估计就直接用了。”在崔启山看来,到了江远这个层次,普通的政治问题都不太能阻碍他了,像是有需要的话,组织个几万人的大排查什么的,对江远不跟日常工作一样。
而类似的操作,普通的刑警可能得想好几天,写上一本子的可行性分析给领导,或者是真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申请这么做。更大的可能是根本不会申请,除非领导主动提供这样的资源。
所以,就正向破案这一点来说,江远是非常令办案机关放心的。
崔启山至此,也是得出结论,略感遗憾的道:“这样看来,江远估计是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线索了,接下来,就还是要看审讯了。”
李江回头看看崔大队长,见他表情真实,不禁感觉遗憾,道:“如果一点线索都没有的话,这个案子估计就被动了。这个抓出来的嫌疑人,叫王福庭吧,他都是端达的副总裁了,不可能是个傻子的,怎么可能承认杀人?”
这里就是许多积案难以推动的原因之一。因为案件成为积案,很多时候就是证据不足,找不到凶手。而经过了很长时间之后,如果没有新证据,而只是确定了嫌疑人的话,嫌疑人的供词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如果关心相关的新闻的话,很多时候都可以看到,嫌疑人是泪流满面,面有愧色,被良心折磨得吃不好睡不着,然后遇到警方的询问,有的人都不需要警方询问,自己就自首了。
换言之,嫌疑人如果没有良心,没有羞愧,不愿意给警方口供的话,这个案子就非常难办了。
常见的三种积案侦破模式里,偶然发现类的最不稳定,原因也在这里。
通过新技术革命确定了凶手,那就有确凿的证据了,或者原本已经确定了凶手,只是完成了最后追逃的步骤了,那抓到人,确定彼人乃此人即可。案情相对都是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