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鑫摇头道:“没有。但从审讯的情况来看,他至少知道点情况,算不算窝藏吧,还不确定。”
“老板有固定收入,不愿意搞这种,但他又搞不定这几个人,就这么拖下来了。”柳景辉向雷鑫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再道:“我以前做过类似的案件,公司内部员工串通一气了,老板又是个前怕狼后怕虎的,不敢报警,又弄不过对方,最后被一锅端了。”
“这批人也不见得干净,这么多的前科犯,老板招人的时候不可能不知道的。”雷鑫顿了一下,再道:“现在的问题还是证据……”
雷鑫希冀的望向江远。
这起案子,关键在于只有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所谓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的,直接就可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比如现场的指纹,比如现场的dna等等。
间接证据则是需要其他证据佐证,或者需要推论的。就比如警方现在有凶手在五金店购买同款砍刀的录像,但这个录像依然是间接证据,它不能因为一个人购买了同款砍刀,就证明此人犯下了灭门罪。
当然,警方通过排除其他几名购买砍刀者的嫌疑,增加嫌疑人的嫌疑,结合其他证据,推断嫌疑人就是本案的案犯也没问题,换成入室盗窃案已足够送检了,但死刑案件是不可能如此草率的。
江远少有的感受到了一股子压力。…
距离案发已经七天了,虽然不算是积案,但很多证据已经不复存在了。
江远重新审视一番自己的技能,再看向雷鑫,道:“找凶器吧。”
这个答案和雷鑫猜的相差不远,且让雷鑫嘴里发苦。
“怎么找?”雷鑫低声问。
江远和柳景辉对望一眼。
雷鑫心中顿时生出浓浓的无力感,就好像周六的早上,好不容易睡醒,又看到老婆温柔的笑脸……
“放心,不找徐泰宁。”江远安慰雷鑫,道:“徐处不可能单纯为了找证据跑过来,而且也不必找徐处。受害人所在的小区周边,一直到嫌疑人住所都没有河流,嫌疑人还没洗澡,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以最快速度回家的。凶器的话,很可能就丢弃在现场附近,或者……”
“垃圾桶?”雷鑫将江远没说完的话给说完了。
凶器如果被丢弃的话,大部分情况,都是丢弃在现场的。因为国内少有用枪作案的,而无论是钝器还是利器,上面沾了血或肉泥以后,味道都不好闻,而且不好放,很容易就留了证据在别的地方。
所以,不管有经验没经验的凶手,主动或受迫的,要么直接带走凶器,要么将凶器丢弃在现场,要么就是丢在案犯现场附近,很少有人会带的老远去丢弃的。
而雷鑫说到的垃圾桶,就更加的实用系了,属于是老手才懂得的技巧。
普通人如果社会上的刑事案件的话,经常会看到新闻里出现,警方从垃圾桶里找出了凶器,有些人互相讨论的时候,还会说,凶手真的好笨,怎么会把凶器丢到垃圾桶里,那不是一找就找到了。
其实,丢到垃圾桶里才是逃脱概率最高的方案。
首先,警察不会每遇案件就去翻垃圾桶的,事实上,正向寻找凶器的情况都少,大部分时候,都是审讯出了结果以后,再根据嫌疑人的交代去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