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没有那件事的刺激,我或许会一直这样忍受下去吧。
那时我十六岁,陈珍二十岁。
那时候的陈珍因为劈腿,被她的男朋友抓到,她男朋友其实是个精神不正常的人,被陈珍这么一刺激就病发了。
他将陈珍抓去,要带着她一起去跳海。
家人吓坏了。
最后想出了一个主意,让我去替换陈珍。
我不愿意,却被强硬地打了麻药,送到了那个疯子那里。
而那个疯子在听说我是陈珍的弟弟时,居然同意了。
大概,即便他精神病,可还是觉得姐姐应该是在乎弟弟的吧,可事实上,并不是。
所以,在看到陈家人无动于衷的时候,我被推到了海里。
被打了麻药的我,无力反抗,就这么直直坠入到海里,盐涩的海水从我的七窍灌入,将我淹没。
如果不是后来好心人救了我,我大概已经死了吧。
其实,在他们提出让我替换陈珍的时候,我想,我的心大概就已经死了吧。
于是,十六岁的我,在某一天里,拖着行李箱里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帝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