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廉价的炮灰 (第一更,求订阅)

杀了人,抢了船。

那些日本人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在惊讶之余,非但没有感觉到有损国格。反倒是觉得这个条约签对人了。

天朝使节杀人就是为了维护大将军的权威啊!这杀人杀的对杀得有理呀。这样的人才是成大事的人啊。

日本人骨子里最敬畏强权。谁越厉害就越佩服谁,这一点着实不假。

杀了人,越了货,又把货卖给日本人之后。也买到了大量的铜条后,方以智这才踏上归途。

于来的时候不同,他的船队反而又多了几艘船——都是抢郑家的。

浩浩荡荡的船队离开长崎。大概二十天左右,船队终于抵达了大连港。

船一进港,船员们纷纷登岸,关员上船清点货物,计算关税,哪怕就是这些船是官船一样要征税,这个是大连的规矩,甚至于这个海关还是朱国强借鉴了后世海关的很多规章制度设立的,当然,现在,这个“近代化”的海关也就是一个尝试,毕竟将来大明肯定是支持自由贸易的。

而作为此行出资方的太平商行则盘算起了此行的利润,只有普通船员跑去城内耍乐。

在翻阅着《江户通商条约》时,尽管对未能在江户开港感觉有些遗撼,但能够签下这么一份“不平等条约”也不容易啊。

其实也没有什么困难。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国家权益”的理解还没有后世那么深刻。就像日本人一样,居然主动不要关税,这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抬头看着方以智,放下条约朱国强问道:

“杀了郑家的人?”

“是的。”

方以智答道。

“郑芝龙可不是一个甘心吃亏的人啊。”

朱国强不由笑了笑。

“不过,这也没什么,只是区区郑家而已,他是识时务的!”

或许别人不了解郑芝龙,但朱国强怎么可也不会不知道这个降了满清的后来又被斩首的家伙呢?他有一个好儿子啊!

郑成功,他是钱谦益的学生啊。

是不是应该让钱谦益益给郑成功写封信,让他来辽东报效呢?

对于郑成功,只要是良知尚存的国人,都会对他心怀景仰之情,不仅仅是因为他收复台湾,而是因为他对大明的忠诚。当然,更多的恐怕还是惋惜,要是他的北伐成功的话,华夏文明还会坠入近三百年的黑暗之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