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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在码头上,几乎是在第一眼看到所谓的“义兵”时,莱纳斯整个人便被惊呆了,他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他在东方第一次看到能够像欧洲士兵一样列队行进的士兵。
而更让他惊讶的是,即便只是普通的码头巡逻,尽管他们的手中只拿着一根长矛,但是那些士兵们的步伐,也仍然能够保持一致,排成队列齐步前行。
队列!
有时候,甚至比武器更为重要。
至少在莱纳斯看来,队列或许是最重要的,这是考察一只部队训练是否有素的一个前提,毕竟在战斗中,队列是否稳固直接决定着战斗的胜负,无论是在土耳其亦或是在印度,铁一般的事实一次又一次的向他证明着一个真理——谁的队列先崩溃,谁就会失败,实际上并非只有土耳其与印度,在世界进入火药时代之后,数百年来的战斗一直如此。
“也许,这是一支训练相当出色的军队!”
甚至就连莱纳斯都没有注意到,他的这种心态上的变化,让他收起了内心的轻视,至少对方的队列训练向他表明一个事实——他并不是唯一可以依靠的,这倒是让他打起了精神,准备迎接亲这份新的工作。
在安顿好女儿之后,怀着几分谨慎,莱纳斯加快脚步,随同其它人一同前往大都督府。在大都督府门外,他就看见一队士兵,行列分明地站在都府的门外。他们的身上当然没有穿任何东方式的甲胄,甚至东方式的军装,而是一种与欧式军装相近的军服,但却又有些不同,他们的军服是深蓝色的,看起来有点接近西式军装。
虽说士兵们的个头普通不高,但却个个抬头挺胸,身体竖得如标枪一样笔直!而且与先前那些拿着一根长矛的士兵不同,他们的手中拿着欧洲式的滑膛枪,实际上,曾在东印度公司军队中服役的经验,让他一眼看得出,这些中国人手中拿的武器是经过击发改造的褐贝斯步枪,虽然是一种老式的武器,但是其并不见得会比1839或者1842落后,实际上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都是击发滑膛枪。
在他走近的时候,注意到那些士兵则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前方,若是不注意的话,恐怕只会以为这些士兵是不动的雕塑,但在他将要进入都督府的时候,原本正在站岗的士兵门全都站直了身体,步枪竖直,左手抬起平胸做持枪礼。
看到士兵们的动作,莱纳斯只觉得心头一震,目光中随即收起了最后一丝轻视感,此时他甚至后悔起自己喝了酒,也许应该少喝点,甚至不喝酒,如果现在被解聘的话,真的非常可惜……
实际上,莱纳斯并不知道,在过去的几个多月里,义军就练成了站军姿和队列行进这两项,这是因为相比于其它,这两项更简单、直接,所需要仅仅只是不停的训练。其他的战斗阵列之类,虽说有詹姆士等“洋教官”指导,可实际上却还是连门儿都没有摸到,顶多也就是蒙蒙外行人。不过虽是如此,可凭着一色的洋枪队拉上战场之后,倒也是那么回事。
虽说这支部队有那么些不尽人意,但乍看上去,却着实令人眼前一亮。至少现在,颠覆了莱纳斯的认识,以至于让他整个人变得谨慎起来,而不像先前那么的“自大”。
“莱纳斯?冯?路德维希……你是普鲁士的贵族?”
煞有兴趣的看着面前的这位年过四十的军官,他的身上穿着普鲁士式的军装。
“是的阁下,不过我并没家族继承权!”
不仅没有家族继承权,而且他的家族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家族罢了,但对方对欧洲的了解,却还是让莱纳斯变得越发谨慎起来。
“知道为什么聘请您吗?”
看着面前的这个普鲁士军官,对于他为何“流落”到东方,朱宜锋并没有过问,他所关心的是,对方能不能给他所需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