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就是会说话,自家那几个埋汰小子,说话就没女婿这么中听。
得嘞,低调这么些年了,也该让这些年轻人见识见识老一辈儿的利害,今年就拿一柄玉如意回家。
围场够大,很快众人就分开了,各猎各的。
魏时也是打过猎的人,但是在猎物密度如此大的山头打猎,真的是头一回。
‘目不暇接’这词儿,魏时头一次用在猎物上,箭搭在弓上,还没射出去呢,瞄准的兔子就已经跑了,没关系,射程范围之内还有一头黄羊。
大多数时候,射程范围内都是有好几只猎物,惊跑了也不要紧,往前走走又有新的。
而且也不知道是他疑心重,还是事实如此,反正他是觉得这些猎物们集体速度都有问题,都比他曾经见过的那些猎物速度慢。
不得不说,这么打猎实在是太爽快了,就跟开了挂一样。
小半天的功夫,魏时这么渣的水平,都打到了两只黄羊、四只兔子,还有一只野鸡。
英姿飒爽,威武雄壮。
这时候还管什么诗不诗的,感觉人生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当然了,一山更比一山高,岳父比他厉害多了。
什么黄羊、兔子、野鸡,这些都是小意思,数量再多也不显眼,野猪、鹿、狐狸、豹子这些才是重点,甚至众多的战利品里还有一头熊瞎子。
一开始瞧见熊瞎子的时候,就算是隔得很远,魏时都有些腿软,岳父却是来了精神,眼睛就像会发光一样,炯炯有神,一箭射在熊瞎子眼睛上,另一箭直接插在了肚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