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亿万贯

“新青苗法”是明远一直想做的事,但这又不完全是他真正的目的。

明远真正想要做的,是在这个时空建立起高效合理,并被监管的金融机构。

在司马光看来,天下财富总数是既定的,官府用得多了,百姓手里就少了。

明远却和王安石一样,相信信贷可以刺激经济,银根放松,这市面上有更多的钱用于投入生产,就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

只是借贷这种事,这官府自己上阵,便无人监管约束,以大宋基层官僚的尿性,十九又是效率低下,事倍功半,又或是中饱私囊,从中牟利。不如交给民间。

民间如今的金融机构是金银钞引兑换铺和钱庄,前者负责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后者则大多承办汇兑。

明远自己手下两种机构都有,尤其钱庄,在经手海商的“飞钱”“汇票”时,不可避免地有客户资金存放在钱庄那里。

钱庄存钱也不是万无一失,水火、盗贼、蛇虫鼠蚁……纵使明远任命的管事大多都是经验老到而谨慎的人,这些损失还是不免发生。

为了“信誉”二字,明远的钱庄便将这些损失全部自己扛着。

而各地的商人们也因为他这些年来积累的信用而相信他,甘愿用他的钱庄汇兑。因此明家钱庄开出的票据,拿到别处兑换,贴水永远是最低的。

但明家钱庄如此,别家未必都是这样。

此前明远曾动员他“金融司”衙署里的管理,去将过去五十年间所有涉及“金融”的案件卷宗都翻出来,分门别类,整理成表格,拿给他看。

明远顿时见识了不少北宋的“金融创新”和因此而产生的纠纷。

其中最有名的,自然是蜀中的“私交子案”。

它还让世人第一次见识到“挤兑”的可怕:一旦有人听说这发行交子的钱庄无法兑付,就会有更多人成群结队地上门,要求兑付——越是无法兑付,要求兑付的人就越多;钱庄更加无力,人们也就更加恐慌……

这起案件险些就将“交子”这种高度信用化的货币扼杀在摇篮之中。

除了这些之外,大多是私人与钱庄的纠纷,私人与私人之间因借贷而生的纠纷……债务人和债权人你告我,我告你。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否则又怎么叫“纠纷”?

明远既然入主“金融司”,自然立志要将这些统统管起来。

他先是推出了“存款保险制度”,但凡只要接受客户资金的,不管是存款还是汇兑资金,钱庄都需要缴纳一部分存款保证金,也就是所谓的“准备金”,在官府处。

万一哪个钱庄经营不善,发生兑付困难,官府可以用这些钱支付,安抚百姓,然后再回过头来,慢慢清算钱庄的财产。

等到市面上的大型钱庄被他一家一家地威逼利诱着说服,明远再宣布扩大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将手上的金银钞引铺与钱庄合并,允许吸收存款,同时也允许它们对外放贷,从此成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综合性金融机构。

此刻吕惠卿亲自光临的,正是这样一家金融机构的“挂牌仪式”。

“吕参政,怎么有工夫到界身巷来?”

明远手中那柄写着大食数字的折扇一扬,遮住了俊秀的半边面孔。

如今世人包括吕惠卿在内,不少都识得大食数字。但无人知晓“1127”究竟是何意思。

吕惠卿的脸色相当不好看。

今日这“汴京银行”的挂牌,让吕惠卿彻底明白了一件事——他一心想要将明远收为己用。但今日来看,明远此人,是他绝对无法驾驭的。

吕惠卿此人,一生所追求的,就是一个“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