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亿万贯

王雱在信上,盛赞了沈括的这个建议,认为青苗法既已成熟,完全可以交由民间去做,一来可以令各州县官吏将精力放在其它事务上,二来也可免除地方胥吏摊派盘剥之风。

吕惠卿皱着眉头,想不明白为何王安石父子会是如此态度。

突然,他捧着书信,猛地站起身,扶着书桌大声道:“原来如此,原来竟是这样!”

万一……退一万步,万一王安石和新党彻底失势,青苗法完全被废止,如果这青苗贷已经转移至民间……废和不废就并没有什么区别。

这竟是王安石父子为新法找的“后路”。

吕惠卿心潮起伏,背后生出一阵又一阵的寒意。

难道,连王安石父子,也这么不看好新法的长远前景了吗?

他吕惠卿还指着靠新法上位,宣麻拜相呢!

由“权三司使”沈括所提出的所谓“新青苗法”,经过廷议之后,不出意外地得到了批准,随后开始推行。

这“新青苗贷”最先在开封府和京东、京西两路施行。改良新法推行之前,开封府这边在金融司的协助下,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

不止是日夜站在开封府布告栏前宣讲新法变化的官差,《汴梁日报》上也曾大幅刊载了关于“新青苗贷”的普及文章,由读报先生在茶肆酒楼里宣读、讲解。

有些读报先生甚至得了开封府所授予的“官方讲解员”称号,披着红绶带,整天得意地在汴京城里晃啊晃,见人就问:“郎君……”“娘子……想了解一下新青苗贷吗?”

这些“官方讲解员”也确实有用:因为这“新青苗贷”与以前官府推行的青苗贷确实有些明显的区别:

改良后的新法模糊了原先一等户到五等户的概念,任何人只要能提供抵押品,或者邀人作保,都可以借到与抵押品差不多等值的青苗贷。

但是抵押品需要在官府登记,一旦发现重复抵押,是要重罚的。

万一到期这青苗贷还不上了,由官府将抵押品没收,公开发卖,用来偿还借款方。

但若是借款方任意提高利息,或是自行扣押抵押品,官府也会出面维护贷款人,比如判罚倒赔多收的利息,责令归还抵押品之类。

这下连旧党也没法儿轻易攻击“青苗法”了——以前他们总是说新法“与民争利”,现在还怎么争?什么利都让渡给民间了,官府还争什么利?

眼看着民间热热闹闹地自行宣传这“新青苗法”,再想起王安石父子对此的鼎力支持,吕惠卿心中郁闷,无法排解,索性信步行去,不知不觉,来到界身巷口。

这里人头攒动,吕惠卿只道是这里惯例聚着等候进入界身巷各家商品交易所的人。

谁知,就在他面前数十步的地方,密集的爆竹声突然响起,将吕惠卿从沉思中惊醒。

他抬头望去,见行人并非聚于界身巷入口处,而是在他面前大约五十步左右的一处簇新铺面跟前。

数千响的爆竹声震耳欲聋,绵延不绝,空气中弥漫着烟气和硝石味道,能看见红色的纸屑在空中回旋翻腾。

在那爆竹声和白色烟气的衬托下,一枚黑底金字的牌匾被抬起,高高悬挂在一处铺面的门楣。

吕惠卿见那上面写着“汴京银行”四个大字。

“原先明家的金银钞引铺改名叫做‘汴京银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