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楼前的人,不管是仇人还是友人,都变成了数不清的墨点。
她缓缓转过头,目光落在车内的垫子上。
踏歌陪在她身侧,给她倒了杯茶,“姑娘喝杯茶吧,这一路兼程,日后恐怕想好好喝口热茶,都不易了。”
沈柔握着茶盏,看着碧绿氤氲的茶叶,慢慢叹了口气,“我还是第一次离开京城呢。”
小时候,每次父亲随军出征,她不舍得,就哭着喊着要随父亲去北疆。
可是,父亲从未同意过她的意见。
踏歌见她神色落寞,略想了想,道:“可是,等姑娘去了凉州,就能一直和侯爷在一起,还能见到沈夫人。”
想起远在边塞即将见面的母亲,沈柔脸上,骤然浮现一丝笑意,眼底浮现肉眼可见的期待。
踏歌亦跟着笑了一下。
她觉得,如今姑娘跟着侯爷去边塞,是件好事。
一来,既做了镇北将军,去了凉州城,两年内是不可能回京的,自然也没法子娶妻生子。若是姑娘抓住机会,这两年内笼络住侯爷的心,以后的日子,只有越过越好的。
二来,离开京城这是非之地,姑娘心情能好起来。
三来,侯爷离京外放,还是到凉州要塞这种地方,却愿意一路带着姑娘,不肯将她孤身一人留在京城,可见心里有她。
这一二三个原因,足以让姑娘以后的日子,越过越好,不再担惊受怕,风雨飘摇。
沈柔双手捧着杯盏,望向前方策马的卫景朝。
卫景朝并不像她的父亲,每每离家之际,便已着了盔甲。他仍是一身深紫色的官袍,骑在马上,秋风卷起袍角,颇有风流之意。
踏歌注意到她的目光,忽然抿唇笑了笑,道:“姑娘瞧什么呢?咱们侯爷是不是很英俊潇洒?”
沈柔默了默,轻声道:“是啊。”
他是真的,很英俊很英俊。
就如同旁人评价的那样,有“嵇宋之风”--------------栀子整理,不仅有嵇康宋玉的文采锦绣,更不输其俊美。
如青松,如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