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接待?打出去就行了!”林母眉毛一拧, 说完后又长出一口气, “本来我想着,你跟小宗虽然结婚了,但他爸妈早离婚了,亲家我是只认杏兰的,不跟那混蛋来往,没必要让你知道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林薇问:“那位怎么说都是宗绍亲爹,您能不跟他来往,我是儿媳妇,我们难道还能不认他?”
林母并不是不懂人情世故,只是两个孩子结婚那会好友还活着,有她在,那人没脸来打扰他们。好友去世后,她也担心过一阵,但那人没找过来,她就放下了这事,一直到今天。
想着闺女的话,林母叹了口气说:“这件事吧,说来话长。”
林母本名将张二妮,和宗绍母亲陈杏兰,还有宗绍父亲宗平是一起长大的,他们的父母佃着同一个地主家的地。
宗家本来不是佃农,他们自己有地,但那年头就算是有地的人,日子也不大好过。
因为田地赋税重,而且上头管事的年年换,甚至上半年这个人管事,下半年那个人就打来了,赋税一年收两遍是常有的事。许多有自耕地的农民被高昂的赋税压垮,被迫卖掉土地,成为佃农,宗家就是如此。
但宗家还要惨一些,因为宗平父亲在这期间瘸了腿,走路一瘸一拐起来。地主佃租土地不是为了做慈善,而是想挣钱,一个四肢健全的人和一个瘸子,他们当然愿意将土地佃给前者,宗家差点连佃农都当不上。
之所以说差点,是因为有人帮忙求情,而这个人,就是陈杏兰父亲。
陈家虽然也是佃农,但陈杏兰父亲早年跟着私塾先生读过两年书,认识些字,再加上他为人正直,乐于助人,在佃农中很有威信,因此跟地主家的管事也能搭上话。
他以前就跟宗平父亲认识,见他日子艰难,就帮着说了几句话,才让他有了地种,不至于卖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