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行?

魔界本就昏暗,虽不影响钧哥的视力,但光线过暗,看多了眼睛容易疲惫。

但有卤蛋就不一样了,那脑壳光溜着呢。只要一点光线就能给闪成一个巨大的夜明珠,可好用了。

望着卤蛋那手感颇好的脑壳,钧哥不由想到了母后宫中的镜子,霎时间灵光一闪,从袖子中掏出一颗比他手还大的夜明珠。

那是阿城很多年前送给他的,据说是阿城收藏中最大最亮的一个珠子,从海边的贝壳里刨来的,放在房顶都能假装月亮。

阿城以前晚上肝拖了好久的课业,又不想让他爹发现,于是熄了灯,带着课业躲进被子里,用的就是这颗夜明珠。

后来,阿城成了城主,他爹和他娘私奔浪迹天涯,再也没人盯着他交课业。

他自由了。

他再也不需要化身死线战士,连夜偷偷躲在被子里肝作业了。

所以,他决定把这颗代表着死线战魂的夜明珠送给了钧哥,就是为了让他的好兄弟钧哥继承他的意志,感受他的激励。

他这是在告诉他的好阿钧一个深刻的道理——

只要活得久,自由自然有。

当时的钧哥觉得很有道理,并郑重地接过了阿城手中的明珠。

这一接,就是六年。

那一年钧哥和阿城十七,如今两人都二十有三了。

天呢,二十三,六年。

他,顾钧,竟然和他的好兄弟阿城分别了六年,除了通信之外都完全没有见过呢。

话说,阿城长什么样来这?

钧哥想了想,依稀记得好像很仙,是个纯正的,和钧哥志同道合,走在一起都不会逊色的剑修人。

但,具体长什么样呢?

钧哥仔细回想了一下,没想起来,决定放弃。

反正大概就是个帅气剑修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