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昏黄,将白袜下娇嫩的肌肤映得像块温玉,温玉上染了鲜红,如同雪山高原骤然绽放的血红魂花。
染上血迹的白袜躺在男人掌心中央,小巧的形状衬得他手掌更加宽大。
他背着光,壬初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看见他将手掌握紧再握紧,后来起身去拿药箱,回来的时候白袜就不见了。
壬初疼得厉害,泪珠子一串接着一串,后来也觉得自己太娇弱,有点丢脸,于是就胡乱抹了把脸蛋,咬了下唇瓣止住哭泣。
不过可能还是被陆俨发现了,他想。
因为陆俨提着药箱走过来的时候看着他愣了一下,之后戴上了眼镜,镜片挡住了他炙热的目光。
“眼镜……不是之前那副。”
等他走近,壬初疑惑地指了下他的眼镜,前几天那副是金丝边的,现在是细黑框的。
倒不是说不好看,只是金丝边的明显更衬陆俨,有那种有钱人家公子哥的华贵感。
细黑框的就更有文人气质,显得他很斯文。
“不喜欢这副吗?”陆俨好像有些错愕。
他攥住近在眼前的嫩白手指,没使多大力气,却用拇指的指腹在那白净的指根拭了两下。
他一说话,吐息间的热气也跟着扑过来,掌心如同有蚂蚁爬过,痒得很。
“疼。”
壬初默默收回指头,皱巴着小脸指了下受伤的那只脚丫。
他听见陆俨笑了一下,然后就被拦腰抱起,落入一个过分温暖的怀抱,而后陷入熟悉柔软的被褥里。
陆俨半跪着蹲在床边,打开药箱拿了酒精和棉签,又很宝贝地捧起那只小脚细细端详,用棉签蘸了酒精消毒。
“嘶……”酒精一沾到伤口就很疼,本就白汪汪的小脸更加惨白。
忽然,一缕热气和缓地拂至伤口处,慢慢减轻了辣辣的疼痛。
是陆俨在替他吹伤口。
麻痒感和伤口的疼痛感一同袭来,令他不由蜷缩了一下小腿,妄图从那只大掌逃离。
“别乱动。”
壬初没再乱动了,灯光映在男人的侧脸,有那么一瞬,壬初觉得床边的男人不大像陆俨。
陆俨久病缠身,话不多,这几天相处下来,壬初觉得他一直克己复礼,尊重身边人,放在现实世界简直就是人见人爱的三好青年。
今天陆俨对他,好像比以前要亲昵很多。
失神间,伤口也慢慢没那么疼了,陆俨已经替他包扎好伤口,用纱布绕了几圈,包裹得平整又仔细。
白净脚腕处有一小道红痕,应该是陆俨防止他乱动,使了点力气固定时留下的。
“还疼吗?”陆俨问。
壬初摇了摇头,抹了下眼角泪痕:“不疼了,你比医生包扎的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