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青什么都吃不了,严爵早有准备, 给他塞了一块雨花石让他闻着香味吃自己的小零嘴解馋。
“要不要试一下?吃过一次就知道到底好不好吃了。”
站在一家渝市特色美食小店前,严爵报了店外的主打菜色后, 就一直等三只讨论完“血到底好不好吃”这个问题,最后, 他提出了让他们亲身试验一下的解决办法。
然而三只同时摇头。
有好吃的肉在, 为什么要吃血啊。诺尔和灼风同时发出了灵魂感叹。
不过他们虽然不想尝试,但也有在观察店门口的人,见他们都快乐地拿着装有小份毛血旺的盒子吃得开心, 心中不免感到好奇。
众多人中,吃相与表情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长相英俊的棕发年轻男人。他就用两根小签子, 一下下地夹碗中堆得冒尖的血, 在夹的过程中, 脸上还会带上有些迫不及待, 渴望的表情,送入口中的那一刻, 眼睛更是满足地眯起, 仿佛他捧着的不是几块钱一份的毛血旺, 而是什么山珍海味。
真有那么好吃?
诺尔和灼风对视一眼,到底没敢尝试,催促着严爵赶紧离开。
走过可怕的毛血旺,尝过了好吃的炸串后,他们再一次见到了以“血”做菜的店——鸭血粉丝汤。
“老师,是你们国家如此,还是整个世界的饮食文化都是如此?”灼风不免惊奇:“到底是谁发明的,把血凝固后做菜啊。”
严爵也不知道啊,他只好解释:“我们这里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饮食文化,可能是我们国家历史悠久的缘故,所以奇奇怪怪的食材做法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