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微风中,那人一身卡其色的薄风衣。
可惜算不上高挑,但身材比例很好。皮肤白到透明,栗子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耀着金灿灿的丝光,远远一看就知道是个大美人。
韩复见裴缜眼睛发直,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年轻就是比较沉不住气,一秒暴躁。
“缜缜,谁啊他是?!”
不是易长晴。
虽然同样是栗色的头发,但韩复是见过易长晴的。他倒宁可那人是易长晴——因为被裴缜盯着不放的这个男人,分明比易长晴还要帅上好几分!
高鼻梁、宝石蓝眼,典型的混血长相,越是近,俊美的五官越发清晰可见。混血真可怕,颜值天赋太高。
不开心。
……
其实,裴缜盯着那混血青年看,真不是因为惊艳。
他们一早就认识,不仅认识还互相Diss,可以算是有冤有仇互看不顺眼。
但看韩复那么紧张兮兮的样子,却悄悄起了点玩心。
“……那是李斯特,你不知道?”
“没听过,谁啊?”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小狼狗直接不开心地Cos八爪鱼,一整个大活人趴在裴缜肩膀上,“缜缜,你到底还有多少这样我没听过的、一表人才的朋友?”
还有多少?你才认识我几天……
“李斯特·坎贝尔,”他继续解释,“Raspberry小少爷。”
韩复终于有点反应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