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我们乘坐豪华的意大利轮船经过马尼拉和孟买,于1938年4月12日抵达热那亚。

4月13日我们在慕尼黑获悉,我们7年没有见面的奥托此时已作为士兵进驻奥地 利了。

我们于4月15日到达柏林。国务秘书、大区党部领导人伯勒授予了我一枚红十字 功勋勋章。在斯图加特我被授予国外德侨功勋银质奖章。中国政府授予我蓝白红绶 带玉石勋章。5月2日我在柏林的西门子舒克尔特厂办公大楼电影院大厅作了报告,5 月6日在外交政策局,5月12日在远东协会,5月19日在西门子城,5月25日在蒂尔皮 茨河畔的国防部也分别作了报告。国防部的人其实只是对拍摄的影片感兴趣。

我内心期盼大区党部领导人伯勒能带我去见元首,但这个希望没有实现,我便 不假思索地在6月8日将我的报告1(见卷62《敌机飞临南京》)寄给了元首。然后发 生了意料不到的事:几天以后我被盖世太保逮捕了。我连同我的6本日记被两名官员 用汽车带走。到了警察总局(阿尔布雷希特街),我在那里被审讯了几个小时。后来, 他们责成我要保持缄默以后,又恭敬地把我释放了。从此以后,不再允许我作报告, 不准我出书,尤其是不许再放映约翰·马吉在南京拍摄的有关日本士兵暴行的影片。 他们取走了我的日记和影片。1938年10月我收回了日记,影片却被警方扣留了。与 此同时,帝国经济部(我曾给该部寄去过我给元首的报告副本)通知我,说我的报告 已被最高层阅过,但我们的外交政策不会改变。我对此的答复是:“我没有期待过 这点。我曾经答应过中国政府将我在南京看到的和经历的向元首报告。这样我就完 成了我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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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全文如下:

元首:

我在中国的大多数朋友都认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份完整的有关南京真实情况 的报告面呈给您。

在此附上的是我所作报告的文稿,其目的不是为了公开发表,而是为了履行我 对身在中国的朋友们许下的诺言,即向您通报南京的中国平民所遭受的苦难。

如果您能让我知晓,此份文稿已面呈给您,我的使命也就此完成。在此期间, 我已被告知,不得再作此类报告以及展示相关的照片。我将谨遵此项规定,因为我 并无意和德国的政策以及德国当局唱反调。

我保证坚定地追随并忠实于您。

签名:约翰·拉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