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卫所军还是兖州境内的匪军,都需要大量自己人去当副手。
这些人虽然不能插手军队训练跟军事指挥,但手里握着部队的钱粮。
钱粮是一支部队的命脉,部队战斗力再强,将领再怎么有号召力,没有钱粮做支撑也撑不过三天。
只要捏住部队的钱粮,带队将领就不敢背叛自己。
否则自己就会断掉部队的钱粮供应,部队一散,带队军官就会变成孤家寡人。
对带队将领而言,部队是他的命根子,也是他在乱世中生存下去,被别人倚重的最大资本。
没有部队,他的存在价值就会降到最低,收买他的人也会待价而沽,减少他的酬劳……
这么一来,那些想要背叛自己的将领就会落得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悲惨结局。
其他想要背叛自己的将领在做出决定前,肯定会好好掂量掂量,大大降低部下背叛自己的几率。
一边看一边问:“父王,这些人的能力跟才学怎么样?”
朱寿镛笑道:“他们是卖了身的家奴,又不能去考科举,要那么高才学有什么用!”
“父王让他们在外面读书,是为了学会认字跟算账,能当一个会写会算的管家就成!”
“能力吗?一百多人里面肯定能找到几个能力出众的,毕竟都在外面学了好几年的功夫,读了好几年书!”
“但父王也不知道他们是谁,需要你自己去找!”
说到这儿,朱寿镛下意识问道:“派儿,你不会是打算让这些人去管钱粮吧!”
朱以派一双眼睛迅速瞪圆,盯着老爹一脸不可思议反问:“父王,你是怎么知道的?”
朱寿镛没有隐瞒,决定趁这个机会把郡王府家底托盘而出:“你忘了周叔是干什么出身的?”
“锦衣卫!”朱以派脑子里猛然冒出一个大胆想法,盯着朱寿镛继续问:“父王,你不会想说儿子身边藏了锦衣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