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嘁,”邓思远哪里会相信他,“我也是你的朋友,每次约你出去玩,不是没空就是没空,难道是......失散多年的儿子?”

“咳咳咳,”顺手拿了瓶水喝的郑恒不慎被呛了一下,邓思远这清奇的脑洞,不去当个狗血剧编剧什么的,真是可惜了,“我有这么风流?”

“啧啧啧,19岁就能搞个儿子出来的人,谁知道呢。”

当年,他们一伙人当中,最为冷静睿智,甚至平时连女性都不怎么接触的郑恒,居然在大学还没读完就和人搞了个儿子出来,可没把他们的眼镜给跌破掉。

所以人不可貌相啊。

“别又不说话啊,不是儿子,难道是情人?”邓思远一拍大腿,恍然大悟,“是了,我记得你以前也有带过男孩,难怪书婧那么好的姑娘你都不要,原来你喜欢的是男的。”

书婧就是郑恒跟陆宁景提过他处过的那个,书婧比他小五岁,是个家教修养都非常好的姑娘,人也好看,郑恒是个双性恋,所以男女皆可,当初他是抱着结婚的想法和书婧在一起的,只是两个人交往了半年多,他发现无论书婧是多么完美的姑娘,感情这种事情是勉强不来的,他对她根本没有感觉。

郑恒和邓思远二人认识十几年了,友谊不比一般人,郑恒也没什么好瞒着他的,便道:“不是情人,是我在追的人。”

邓思远:......

“你,”邓思远不可置信地指了指郑恒,又指向甲板上的陆宁景,“追他?”

郑恒点头。

“哈哈哈哈,”邓思远足足反应了1秒,才哈哈大笑道,“郑恒,你也有今天。”

情人和被追的人,是两种概念,陆宁景在邓思远心中的地位瞬间上升了好几个档次,郑恒不是那种游戏花丛的人,他既然承认这是自己要追的人,那肯定是看对眼了,决定好好处,甚至还可能以后生活在一起的人。

好友找到了喜欢的人,邓思远还是挺为他高兴的,他不比郑恒沉闷,嘴巴惯会哄人的,把陆爸陆妈妈哄得十分开心,总得来说这次旅行非常愉快。

虽然郑先生这人很......讨厌,但不得不承认,因为他的安排,这次原本算是急匆匆地旅游,变得十分美好。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不早了,郑恒先把陆宁景他们送回家,再自己回家,陆爸陆妈妈下了车先进去,陆宁景在后面拿了行李,对郑恒道:“这次谢谢啊。”

郑先生出奇地规矩,“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要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