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比起来,云初就觉的自己这一趟远征基本上相当于是一场假日里的远足。
最妙的地方在于,这一趟远足路途上的风景,真是美的不像是人间。
为此,云初还在行军路途上作了不少的好诗。
当然,这只是他这个主帅的想法。
军卒们一般都不这么想。
尤其是纨绔营的官兵更是对云初的看法有着根本上的不同。
他们原以为自己这一趟是来混军功的,没想到,自从大军踏上子午道之后,他们就成了一群为了军功而努力锻炼的人。
想想母亲在曲江城送别时候的眼泪,他们就很想哭,可惜,哭不出来,身体里的水分都化作汗水流淌出去了。
山路上负重百斤,每日行军三十里,平地上负重百斤,每日行军五十里,这样强烈的劳动强度,导致狄光嗣圆滚滚的肚皮,开始有了肌肉的雏形。
这孩子虽然变黑了,一张胖脸却小了一圈,眉眼也就看着精神了。
云瑾这个孩子虽然也变黑了,没想到才出来短短的半个月时间,背负的上百斤的背包没有压垮他,反而身高却蹿起来了一大截,至少,他跟李思站在一起的时候已经一般高了。
温欢这孩子不知道为啥,就是喜欢自己一副小白脸的模样,即便是背着重物汗流浃背的时候,也要用幕篱遮住阳光,只可惜幕篱只能遮住脸,遮不住在外的手臂,这就导致这固孩子长了一张白皙的小脸,四肢黝黑,看起来更加的诡异了。
没有变化的人只有李承修一个,他背负重物走路很轻松,几个人的横刀都在他的背上,攀爬山路依旧快捷,轻松。
这几个少年人,都是从小就经历过磨练的,所以,吃点苦头他们还是能承受的。
云瑾还以为执绪营里的那些纨绔们可能会叫苦连天,没想到,沉重的背包上了肩膀之后,却似乎一个比一个能忍耐。
有些家伙油头粉面的一看就是娇惯大的,就这样的人偏偏在上路之后比骆驼还能吃苦,一双脚走的满是血泡,晚上休憩的时候挑破,让血水流淌出来,
云瑾还以为自己四人应该是这七百人里面最出挑的四个,现在看来,他觉得未必。
温欢道:「师娘设置的门槛很高。」
狄光嗣道:「有多高?「
温欢道:「有五百贯那么高,师娘收钱的时候是我记的账本。」
李承修道:「洛阳那边来的人的钱收了吗?」
温欢叹口气道:「可能被陛下收了……
正在喝水的云瑾一阵剧烈的呛咳过后道:「不会吧?「
温欢道:「师娘收钱的时候收的满脸笑,我看的清清楚楚,如果不是跟陛下说好了,哪敢这么理直气壮地收钱,还只要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