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决定要说,那便说得爽快些:“是份血书,字迹都发黑了,应该写成时间挺久远的。”
姚镜均交给玉腰的东西,是密封在盒子里的一封血书,书写所用,亦不是宣纸,而是半块脏兮兮的破布头,似是从衣襟上临时扯下来的一般。
血书不长,只有百余字,可能写字之人时间不多,写得仓促,也可能只是单纯地受了伤,书写不便,破布上的字仅依稀可辨,但语句尚算连贯。
玉腰学识不高,认不得几个字,但她是个聪明的,一直以来也没闲着,照猫画虎般每次描写两三个字,如果碰上有些学问的客人,便假作不经意间问一问字义,但也让她将内容读全。
“血书上都写了什么?”
“奴......不识字。”
“那血书现在何处?”
“奴昨夜刚刚将它烧了。”
“烧了?怎么会烧了?”而且早不烧,晚不烧,偏偏是昨夜烧的?
陈棣狐疑地打量着玉腰,渐渐眯起眼睛。
玉腰如何见过这阵仗,越发害怕,因心里有鬼,连头都不敢抬起,生怕被人发现异样。
“看来你受的教训还不够!”陈棣望着开始发抖的玉腰,示意仆从再给她些苦头吃吃。
“老爷饶命!”玉腰这下真急了,身上现在还疼着呢,她不想再受罪。
“血书虽毁了,奴曾经让不同的客人一点点读给奴听,上面所载,乃是二十年前一桩旧事,而且事涉公主府,奴害怕留着惹了祸事,这才毁了的。”
玉腰抬出公主府,一般人听到沾了皇亲,自身实力不够的,自然不敢过多打听,以免惹祸上身。
但陈棣如何会怕,他的公主堂姐、堂姑母、堂姑祖母,能被叫一声公主的,西城里就不下十位。
也就是官家现在还年轻,膝下的公主未到婚龄,不能出宫嫁人,不然堂侄女都不知道要有多少个公主了。
“可写了是哪个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