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到此之止,应该算是尸源清晰,作案手段一目了然,按理来说,寻找凶手不算难事。
可事实恰恰相反。时下刑名案件,查案方式就那么几种。
问询受害者家属,查一查死者与谁结怨,将这些人带回来审一审;
家中有无财产丢失,看看谁家花费远超平日,变成个暴发户,特异性的财物,是不是被卖到了当铺金银铺子;
找找目击证人,他们指认谁,就把谁也带回去审审。
手法单一,基本上是围绕死者的社会关系开展的。
然而本案却不适用于以上任何一条。
许观哲失踪前,告知仆从想要回家探望父母,从私宅离开时,身上只带了点散碎银子,并未携带贵重物品,属于杀人越货低风险人员。
从他的住所到父母家中,需得从东城出城,再行十余里路,到达通县县城。这是条繁华的官道,不说摩肩接踵,也至少是人来人往,凶手得多脑残,才能在人员如此众多的地界上动手。
陆跃乔更是几乎不出府,他因要做学问温书,已经许久未出府了,此次还是学得烦了,才邀了好友出去吃吃饭聊聊天,他是自己步行出府的,只带了个随从一起,随从至今下落不明。
良觉的活动范围可能会更大一些,没人知道他那天离开了花楼之后去往何方,但他身无长物,没有钱财。
所以第一个被排除的,就是因财杀人。
凶手选他们三个下手,肯定事先知道他们的生辰八字,试问生辰八字这么重要的东西,非亲近之人不会透露,凶手如何得知呢?居然还能寻到三个。
还有,就是凶手的弃尸方式。
三名死者所着里衣价值不菲,不是南城那帮吃了上顿下顿都不知道往哪寻去的贫民穿得起的,凶手却毫不在意地给死者穿上了。
他能做到跳墙进入荒宅弃尸,甚至还能现场给死者收拾遗容,身体素质肯定杠杠的,而且心里素质不是一般地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