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母子争锋

“娘!那是我的亲孙儿,便是您老不认,我亦是会认的!我老吴家的血脉,无论如何也不能流落在外!”吴越语气也渐渐不耐。

“大伯家的孩子自然是好的,但我听说,那位堂兄的小儿子,已然五岁,早已经记事儿,咱们何必做那让人亲生骨肉离散的恶人呢?”

“而且儿子还不算太老,以后自是能生的,亲生的骨肉,如何比不得抱来的了?”

“我就问你,是不是非要认下那野种?”吴老夫人突然打断吴越长篇劝解,疾言厉色地问道。

吴越怒气值点满,扯着脖子与母亲对着干:“是!必是要认下的。”

“好!好的很,这就是我养了这么多年的白眼狼,你给我滚出去!”吴老夫人再不多看吴越一眼,吴越腿疼心也疼,竟直接站起来走了,出了门,就听到清脆的瓷器落地声。

母子俩闹到这份上,吴越也有些难过,但他不想妥协,只希望过几天,母亲气消了,他再登门请罪,反正亲母子之间,哪有隔夜仇。

哪能想到,一觉起来,吴越刚刚练剑回了房,就得知吴老夫人整装出府,声势浩大,直奔安庆府衙而去。

她干嘛去了?击鼓鸣冤,要告吴越忤逆不孝!

我的个乖乖,别说吴越自己吓得半死,就连赵东篱都惊掉了下巴,耿大人更是结结巴巴来找姜文远拿主意,这案子到底升不升堂,该不该问。

忤逆不孝是什么罪名?能让天底下所有子女都吃不了兜着走的,只要告成了,是板上钉钉的斩立决啊!

大周以仁孝治天下,二十四孝的故事,历朝历代都是推行的,自然在律法上,对忤逆不孝的打击就更加严苛一些。

时人讲究,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父母祖父母是尊长,儿孙是卑幼。尊长对卑幼是有绝对的生杀予夺之权的。所谓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