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很快来到了皇宫的西门,出来迎接方铮一行的,居然是胖子,他的身后跟着一大群宫女太监,一个个笑吟吟的看着方铮。
今日的胖子显然精心打扮了一番,穿着喜气的红色王爷蟒袍,平日看来白白胖胖的脸,今日竟然红通通的,远远看去,像个特大号的畸形红苹果,这让本就显得憨厚的胖子更多了几分滑稽的感觉。
方铮下了马,疑惑的朝胖子身后看了看:“怎么就你一个人?”
胖子笑道:“我一个人难道还不够?莫非你还想我父皇亲自出来不成?”
方铮摇摇头,仔细打量了胖子一眼,笑道:“胖子,你今天打扮得很帅啊,比我这新郎官更出风头,走街上晃一圈,啧啧,勾魂呀……”
胖子得意的挑了挑眉毛,笑道:“妹子出嫁,我这做哥哥的当然不能怠慢,怎么样?我这扮相还行吧?我刻意打扮了一个多时辰呢。”
“你脸上是不是擦了粉?”方铮皱眉问道,走近了才发现,胖子的脸红得有点不正常。
胖子笑得更得意了:“是呀,擦点粉显得精神,哎,你们如玉斋的胭脂还真不错,瞧,擦脸上居然不往下掉,比一般的胭脂好多了。”
方铮心头一阵恶寒,这古代的男人都怎么回事?一大老爷们往脸上擦粉,弄得跟东方不败似的,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丢不丢人?
“你用的哪一种胭脂?”方铮觉得胖子打扮得有些不伦不类。
“你们新出的一种名叫‘玉人娇’的胭脂呀,怎么了?还是凤姐亲自送来我府上的。”胖子愕然道。
“玉人娇”?这谁取的名啊?怎么听起来像某种春药似的……
方铮严肃的摇头:“玉人娇不好,太过柔和,在强烈的光线下,容易露出痕迹,擦粉的最高境界,就是——‘你看得出,我擦了粉吗?’,很显然,你脸上的痕迹太重了。”
胖子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很是虚心的请教道:“那我应该用哪种粉?”
方铮露出权威的笑容,自傲道:“当然得用我如玉斋的另一种新产品,名叫‘女儿羞’,它里面的珍珠粉比例掺得比较高,最适合像你这样天生皮肤白皙的人士使用……”
“女儿羞……?我记得我用过一种春药,名字也叫女儿羞,真巧啊……”胖子努力的回忆着。
“哦?居然有这种春药?你还有吗?”
“…………”
两人站在宫门口,就美容与催情两大话题展开了热烈而亲切的讨论……
胖子身后的太监宫女,方铮身后的迎亲队伍不约而同的纷纷打起了呵欠。
“福王殿下,方大人,快到吉时了,咱们是不是该进宫了?”杨笃清不得不站了出来,打断了两人不着边际的闲聊。
“啊?”二人同时侧目看了看天色,随即很有默契的互视一眼,齐声干笑道:“对对对,进宫,进宫……”
进宫的路上方铮才明白,原来胖子是代表女方的家长出来迎接新郎的,众多的皇子皇女中,只有胖子和长平是同父同母,所以代表女方家长的任务便理所当然的落到了他头上。
拜见了一脸喜色的皇上,令人送上了纳征六礼和各色琳琅满目的聘礼,在宽敞的大殿中一字排开,——包括那只冒充大雁的鸭子。
皇上穿着一身崭新的龙袍,捋着胡须,早已笑得眉眼不见。皇族的人都聚在了一起,太子,泰王,胖子,甚至是长乐小公主,还有不少礼部的官员,负责司礼的太监等等,不管喜欢或不喜欢方铮,在皇上面前,他们都露出了笑脸,含笑注视着这位新加入皇室家族的年轻人。
皇上旁边坐着一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妇人,面带微笑的看着方铮,眼中流露出对晚辈的疼爱和欣赏,方铮脑子稍稍一转,便想到此妇人可能便是胖子和长平的生母,李贵妃了。
哇卡卡,丈母娘啊!
方铮心头一惊,来自前世的他,虽说没结过婚,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名叫丈母娘的可怕生物,此生物在女婿与女儿之间兴风作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从谈恋爱一直到谈婚论嫁,男方的家庭,工作,出身,一直到结婚的彩礼,聘金,金银首饰,甚至包括婚后女儿与女婿的房事,收入,等等等等,这一切的背后,丈母娘的影子在其中若隐若现,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神通非常广大……
这位丈母娘一定要巴结好!方铮确定了李贵妃的身份后,脑中飞快的做了这个决定。在他心里,对皇上倒是不怎么敬畏,甚至有时候都不怕得罪皇上,但是对这位含笑不语的丈母娘,却有着深深的忌惮。若不跟她处好关系,以后他与长平的日子可不好过。
其实方铮的担心倒是完全多余的,他是受了前世社会环境的荼毒,如今是古代,古人讲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子出嫁从夫,以后便是夫家的人了,就算是在皇家,如果夫妻之间相处不是特别的不和睦,娘家一般都不会过问的。
紧接着,方铮堆上了生平最高级别的谄媚笑脸,哈着腰,朝李贵妃笑道:“小婿拜见岳母大人,愿岳母大人身体康健,福寿万年,今年三十八,明年一十八,皇上见了笑哈哈,六宫粉黛无颜色,大伙都把您来夸,若问深宫谁最美,顶数您是一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