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未尽的责任

第二天,军用运输机静静等在西南军区机场,何平的特战队准备备回京城了,随行的还有耿志军的遗体,遗体被特制的水晶冰棺保存着,战友们将他小心翼翼的抬上了飞机。

临行前,西南军区的程司令特意前来送行,并向耿志军的遗体长长敬礼。

这是一次代价巨大而且无法对外公开的行动,36人的特战队,一共牺牲了5人,除了土狼和耿志军,另外两个小队也有伤亡。每个小队都打了两场丛林遭遇战,这次剿灭毒贩的战斗打得极其惨烈,除了情报虚假给了己方错误的判断以外,对方毒贩武装分子被杜斯训练了半年,其单兵战斗能力大大提高也是一大主因,从战略层面上来说,击毙那个美军海豹部队退役队员杜斯的意义,其实比击毙大毒枭洪巴更重要。

另外,这次是两大军区联合行动,西南军区方面的特种大队也深入丛林,剿灭另一伙毒贩武装,他们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同样是碧人出动,回来只剩25人。

牺牲的人当中,大部分并非与敌战斗中牺牲,而是被丛林的各种危险致命,瘴气,毒蛇,毒虫,以及随时随地可能出现的沼泽等等,有的连尸首都来不及抢回,眼看着就这么没了。

西南军区的程司令来送行,郑重朝蓝剑特种大队的战士们敬礼,并且上前一个个为战士们整理军容。

和平年代里,军人照样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代价是不被世人所知的很多人牺牲后甚至只能秘而不宣,他们的名字上面除了“烈士”这个称号,根本没有别的光环,有的战士执行秘密任务牺牲连他们最亲的家人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牺牲的,为了什么而牺牲的,家人能知道的,只有“烈士”这两个字而已。

英雄之所以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事迹是广为人知的,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做过什么,为什么会被称为英雄。

烈士不是英雄,但烈士比英雄更高贵,更干净。

程司令是个五十多岁的军人,皮肤很黑长着一副标准的国字脸,他面sè沉静的一个个为战士们整理军容,此时他的心中有着怎样的感慨,谁也不知道,他一直沉默不语眼眶微红,走到叶欢面前时,他目光一凝,仔细看了看叶欢的模样,道:“你,你是不是叫叶欢?”

叶欢啪地立正,大声道:“是。”

程司令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上下打量他一眼点了点头道:“这鼻的行动我都听说了不错,你干得很漂亮,不愧是将门虎子,沈家有后了。”

除了何平众战友不由纷纷朝叶欢看去,目光很好奇。

叶欢从没向任何战友说过自己的身份别人只知道他有个很有钱的老妈,不停的向军营送东西,面他与沈家的关系,战友们却从不知道。

叶欢直视程司令,淡淡道:“首长谬赞了,我是我,我干得漂不漂亮,与沈家没关系,更谈不上将门虎子这四个字。”

程司令大为赞赏:“好,好汉子!回去代我向沈老将军问个好,以后休假来西南,住我家里,我让大院里那帮靠着父母长辈余荫混日子的败家子们好好羞愧羞愧。”

叶欢勉强一笑:“有空一定叨扰。“运输机载着战士们直插蓝天,向北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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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以后,飞机在京城卫戍军用机场降落。

叶欢重新踏上了京城这块土地,一别京城大半个月,这里没什么变化,可是叶欢自己却隐隐变了不少。

在血与火的浇铸里,叶欢如佛陀悟道般,忽然间懂得了很多。

关于生命,关于价值,也关于人世间除了爱情以外的情感叶欢没回军营便直接请假了,何平看着他极度疲惫的脸sè,什么都没问便准了他的假。

叶欢不想回军营,至少不想现在回去。

他讨厌看到那种亲属在牺牲的战友遗体前悲伤痛哭的场面,生离死别有过一次已经足够,没必要回去再经历一次。

连i彩军服都没换,叶欢只身来到了名流si人会所。

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会所里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正来往寒暄,一派欢多笑语,歌舞升平。

叶欢站在会所的前台,呆呆看着眼前这幅盛世场景,忽然间有了一种恍如隔世般的落差感。

边疆的枪林弹雨,血肉横飞,和京城的似锦繁华,纸醉金i,眼中的画面和记忆中的画面两两交替,反复纠缠,他使劲甩甩头,闭上眼,又睁开,那一幕枪炮隆隆和死亡前无数惨叫的幻像才从眼中消失。

我大概是病了。

叶欢出了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