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说得是。”中年汉子恭声道。
“那个小混混是什么人?”
“他叫叶欢,住在老城区,长得……”中年人说着说着,忽然不经意瞧见办公室内那台液晶电视里正播放着本市新闻,新闻里,银行劫案勇斗匪徒的英雄叶欢正一脸灿烂的接受记者采访。
中年人大吃一惊,颤巍巍的伸出手,指着电视惊叫道:“是他!就是他!”
柳眉深深蹙眉,语气不善道:“你该不会是随便指个人糊弄我吧?”
中年人急得赌咒发誓:“真的是他!我若有半句虚言,大小姐你亲手剁死我!”
柳眉盯着电视,眼睛微微眯起。
电视里,叶欢正得意十足的向镜头频频挥手致意。
“……一向只有我抢别人的份儿,一时半会儿还真不习惯别人抢我,感情上也无法接受这种巨大的落差嘛……”镜头里的叶欢笑得像朵怒放的菊花。
柳眉嘴角微微勾起:“还真是个小混混……”
随即美眸中露出一抹冷光:“把他带来见我!”
“是。”
口供录完,叶欢再一次被高胜男送出了公安局。
高胜男如此客气相送,叶欢显得有点受宠若惊,表面上看去,叶欢是个刁钻油滑的小混混,这种小混混有着一切市井习气,比如势利,市侩,欺软怕硬,爱占小便宜,给三分颜色就开染房等等。
表面只是表面,实际上叶欢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他一直把自己审视得很客观,这种客观是冷静审视后的结果,冷静得近乎残忍。
一个人这辈子必须要做的一件事,那就是正确的认识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什么样的酒配什么样的菜,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盖,只有正确的认识自己,才不会做出格的事,因为出格代表失控,失控代表危险。
叶欢一直是个远离危险的人,更不会做任何出格的事让自己处于危险境况中,他很清楚自己的分量和定位,像他这样的人注定一生平凡,永远做不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扫扫大街可以,你让他去维护世界和平就有点扯淡了。
现在高胜男亲自送他出来,叶欢觉得有点危险。
以叶欢泡妞无数的毒辣眼光来看,这位美丽飒爽的女警官对他有一点好感,当然,他很清楚,这种好感多半是基于今天他勇斗匪徒的英雄事迹上。
叶欢对她的感觉也不差,与她打了两次交道,她留给叶欢的印象是利落干脆,风格粗犷却不失女性细腻,与她说话很舒服,小嘴偶尔有点强硬,却也比南乔木那张损死人不赔命的毒舌强多了。
不过叶欢打死也不敢跟她发生任何男女纯洁友谊之外的事情。
从她的言行举止来看,这姑娘的出身肯定不差,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刚从警校出来就被分进刑警队,看来她家人的能量不小,这种姑娘不能招惹,不论是吃完了抹嘴就溜,还是想跟她长相厮守,老实说,这两种选择对叶欢而言,结局都是一样的凄惨,她家人必把他分解成一块儿一块儿的,晾在城门楼子上晒成腊肉,逢年过节给亲朋好友发几块……
身世凄凉的小混混和出身显赫的女警察……
叶欢苦笑,这种搭配简直比癞蛤蟆和天鹅肉更离谱。
出了公安局大门,叶欢一脸没正经的嘻嘻笑道:“高警官,俗话说送佛送上西,我怀里还揣着三万多块现金呢,万一一出门又被人打劫了,我上哪儿哭去?所谓人民警察为人民,在下不才,正好是人民中的一员……”
话没说完,高胜男很干脆的道:“行,我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