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同人盈利,毫无疑问是违法侵权行为,事实上,严格来说,就连同人创作本身也是侵权的,这也是西方的同人作品通常会在创作之初发表‘弃权声明’的原因,我想这个常识大家都应该要有,只不过是版权方追究与否的问题。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在网络作者这个职业圈中的业内常态是,作品的绝大多数版权都不属于作者,而是归属网站,这其中就包括了同人作品侵犯的改编权。

“六年前,很多老读者应该记得,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格罗莉娅帆布包事件,我就不在这里展开叙述了,简单给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科普一下,格罗莉娅·亚特是竹神的第一部 作品《宇宙之茧》中,人气非常高的一位女性角色,六年前,笔尖曾经发布全站通告,严肃警告在网上公开售卖的格罗莉娅同人帆布包的侵权行为。”

这是笔尖的十周年庆现场,路敛光说话还是非常克制客观的。实际上,虽然同人作品在法律上并不占理,但是为了人气,笔尖文学网早年对竹丛生作品的同人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可以说是持鼓励态度的。

那个时候竹丛生是一书封神,前途无量的新人作者,笔尖也是一个年轻的,主打男频的文学网,官博为了塑造亲民形象,甚至还转发过不少《宇宙之茧》的同人画,这里面,就数银眸的女将军格罗莉娅·亚特出现频率最高。后来民间周边层出不穷,销量可观,官方自己也动了心思,很不巧,就在笔尖筹备做《宇宙之茧》帆布包系列的时候,民间也出了一款格罗莉娅帆布包,更加不巧的是,质量实在上乘,一旦开售,势必会威胁到官方周边的销量。

在这样的情况下,笔尖删光了之前转发过的所有同人作品,一封警告信挂到了官网通知栏里,表示如果这个同人团队不及时停止帆布包的预售,下一步就要进入法律程序。

同人帆布包自然是没有卖成,可是笔尖的做法引起了很大的争议,随后发行的官方帆布包也销量惨淡。这次事件也奠定了笔尖后来的营销方向,这一次失败的尝试以后,笔尖再也没有直营过周边衍生产品,都是授权出去给别的公司或者团队,这是后话了。

而路敛光对这件事的了解程度,绝不仅仅只有这些。这里是笔尖的主场,他不好展开讲这些“前因”,但不妨碍他聊一聊“后果”,反正开麦之前,他已经征得了唐簇的同意。

他的声音不再带着温柔的笑意,而是严肃平缓了起来。

“这件事之后,整个同人圈的创作热情都受到很大打击,但没过多久,风声过去,还是陆续有人出本、出周边,慢慢地大家都淡忘了这件事。如今,竹丛生同人圈里每个月都有优秀的作品被做成实体,在各类公开平台上正大光明地贩卖;漫展上,你们的摊位就算摆在官方站台的边上,也不会有人来找你们麻烦。有没有人想过这是为什么?”

公屏上刷屏的速度减缓了很多,很多人都被他的话吸引了注意力。

“这是因为当年竹神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去找了笔尖,争取很久才收回了《宇宙之茧》的改编权。从那以后,竹丛生的同人圈变成了一个可以安心创作,并且可以赖以生存的土壤。据我所知,目前有好几家运作同人商品的团队和很多全职的同人创作者,都是靠竹丛生同人起家。

“并不是没有人来找你们麻烦,只是竹神替你们挡下了而已。他付出的代价是一大笔违约金,和在大量其他合同条款上的牺牲和让步。而他又得到了什么呢?同人盈利,原作者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从来也没有人想着说,要带上原作者一起分成。他的性格不爱张扬,默默地做了也这些事也从来没有公开过。可是……”

路敛光说到这里,终于有点动了真情,停顿两秒缓和了情绪才继续道:“可是他不说,你们也应该要知道,他是真心在乎读者的。来自官方的压力,他一个人扛下来了,有些话他不愿意说,那今天由我来说。别的人就算了,有一些自称是粉丝的人,不要一面享受着他的庇护,一面却抱怨,竹神从来不理人,竹神不尊重我们。他在背后付出了那么多,就换回这些,你们想想这有多伤人……”

路敛光是个极其擅长引发读者共情作者,再加上优秀的口才,他说了没几分钟,公屏上已经哭成一片。

【观众】:QAQ我的竹神啊……

【观众】:我爆哭!!!

【观众】:不是竹丛生粉我居然也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