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回到南安后, 学校给应枫放了一天假。
他凌晨到家便睡觉,睡了半天,又将带出去的衣服等物清洗干净,再趁还有阳光将被褥也晒了。忙活到傍晚,他去楼下菜市场买菜, 买了些虾,还买了昂刺鱼, 再买了些蔬菜。冯蕾蕾喜欢喝鱼汤, 还喜欢在鱼汤里放老豆腐, 再下些面条。
应枫不会做饭,但是放点盐水煮虾,用砂锅炖鱼汤这些简单的倒还是会的。
他再将从内蒙带回来的肉干切开, 放到电饭锅中与米饭一起煮。
冯蕾蕾知道他今天回来, 特地调了晚自习回来吃饭, 刚到家,就闻到一阵香。两人多日不见, 冯蕾蕾冲进厨房,应枫手上还拿着锅铲呢,两人就抱在一起, “宝贝”长, “宝贝”短的。应枫总算是活了过来, 还是这样好。
从下飞机后, 金澍再没有联系过他, 微信也没有回复。
其实这是意料中的事。
但是刚从梦中醒来的人, 嘴中说着不在意,也的确是这样觉得的,偏偏控制不了自己的真正想法。
冯蕾蕾吃了饭,洗了碗,去阳台上收衣服。她瞧见一件明显过长的羽绒服,诧异道:“枫枫,这衣服是谁的?”
应枫一怔,那是金澍的衣服。当时下车后,金澍的保镖非叫他穿上。夜间也的确冷,他就穿上了,没处可还,也就这么带了回来。
“是借的同事的?”冯蕾蕾已经替他解答,“那儿可冷了,让你带件羽绒服,你不带,知道冷了吧。”
应枫松了口气。
冯蕾蕾收完衣服就回自己的房间,应枫又拉开抽屉,拿出金澍给的手表观摩。
手表也忘了还,那天真的是太开心,分开的时候又太难过,实在是一点也想不起来。如今,他也不好意思再联系金澍,将之还回去。他也怕,因这手表再起什么事。还是那句话,不见最好。
他在灯下仔细看手表,终于在表带最内侧的地方看到“js”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