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找了家最近的饭馆,找了张最近的桌子,一坐下来,就好像饿死鬼投胎一样,要了七八样东西。然后他就坐在那里等。
七八样吃的东西连一样都没有来,外面却有七八个人走了进来。走在最前面的一个人,锦衣华服,顾盼自雄,两鬃虽已斑白,打扮得却还是像个花花公子,腰上的玉带晶莹圆润,上面还镶满了比龙眼还大的珍珠,比拇指还大的悲翠。就只这一条玉带,已经价值连城,玉带上挂着的—柄剑,却远比玉带还珍贵。
跟在他后面的,也全都是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的年轻人,穿着一个比一个花里花哨,眼睛好像全都长在头顶上,可是一个个全都脚步轻健,动作灵活,看来又都是武林不弱的少年英雄。
这些人走进来,只打量了陆小凤一眼,就找了张最大的桌子坐下来。他们虽然没有将别人看在眼里,总算还是看了陆小凤一眼。
陆小凤却连一眼都懒得看他们,但他却还是认出了挂在玉带上的那柄剑。
一柄黑鱼皮鞘,白金吞口,形式奇古的长剑,鲜红的剑穗上,紧着个白玉雕成的双鱼。只要认出了这柄剑,就一定能认出佩剑的人。
这个锦衣佩剑的中年人,当然就是江南虎丘,双鱼塘,长乐山庄的主人,“太平剑客”司马紫衣,“金南宫,银欧阳,玉司马。这句话说的正是武林三大世家。
自古以玉为贵,长乐山庄无疑是其中最富贵的一家,司马紫衣除了家传的武功外,还是昔年“铁剑先生”的唯一衣钵弟子,少年英俊,文武双全,再加上显赫的家世,不到二十岁就已名满天下。现在他虽已人到中年,非但少年时的骄狂仍在,荚俊也不减当年。
能亲眼见到这么样一个人的风采,本是件很荣幸的事。
可是陆小凤却宁愿能看到一碗已锻得烂透了的红烧鱼翅。
鱼翅的火候锻得正好,酒也温得恰到好处。陆小凤拿了起筷子,正准备好好的吃一顿,却已看见一个紫衣佩剑,剑上悬着白玉双鱼的年轻人向他走过来。
他从心里叹了口气,知道又有麻烦要找上门来了,所以赶快乘这年轻人还没有走到面前的时候,先用鱼翅塞满了自己的嘴。
紫衣少年扶剑而立,又冷冷的打量了他两眼,才抱了抱拳,道:“阁下想必就是陆小凤。”陆小凤点点头。
紫衣少年道:“在下胡青,来自姑苏虎丘,双鱼塘,长乐山庄,那边坐着的就是家师,阁下想必也已知道。”陆小凤又点点头。
胡青道:“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家师特地叫我来,借阁下肩上的缎带一用,再请阁下过去用酒。”这次陆小凤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却指了指自己的嘴,嘴里的鱼翅还没有咽下去,当然也没法子开口说话。
胡青皱了皱眉,虽然显得很不耐烦,却也只有站在那里等着,好容易等陆小凤吃完了,立刻又问道:“阁下现在就请将缎带交给我如何?若是阁下自己还想留下一条也无妨。”
他说得轻松极了,好像认为他既然过来开了口,就已经给了陆小凤天大的面子。
陆小凤慢吞吞的咽下鱼翅,慢吞吞的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又轻轻叹厂口气,表示对鱼翅和酒都很满意,然后才微笑着道:“司马庄主的盛名,我已久仰,司马庄主的好意,我很感激,至于这缎带……”
胡青道:“缎带怎么样?”
陆小凤淡淡道:“缎带不借。”
胡青的脸色变了,反手握住剑柄。陆小凤却连看也不看他’眼,又夹了块鱼翅放进嘴里,仔细咀嚼,慢慢欣赏。
胡青瞪着他,手背上青筋颤动,仿佛已忍不住要拔剑,背后却有人咳嗽了两声,道:“你那‘借’宇用得不好,这样的东西,谁也不肯借的。”
司马紫衣居然也不借劳动自己的大驾走过来,却又远远停下,好像在等着陆小凤站起来迎接。
陆小凤没看见。他对面前这盆鱼翅兴趣,显然比对任何人都浓得多。
司马紫衣只有自己走过来,伸出一只保养得很好的手,朝桌子上点了点。胡青立刻从怀里拿出叠银票,放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