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性格也不错。”
“刚才你为什么不坚持要他和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他不太喜欢和陌生人接触,我不想勉强他。”
“啧啧,要不要这么体贴啊?最起码也要把他介绍给我这个老朋友认识一下嘛。”
“抱歉,我从来没想过把他介绍给你认识。”
男人顿时被这句话噎住,不过他反应极快,马上反击。
“其实我这人很识趣,本来还想叫你回去和他去过二人世界。既然你这么不厚道,那我也不用太客气,今天这顿饭你必须陪我吃,而且你买单,太便宜的我是不会吃的。”
“行了,我也没指望你会良心发现,一顿饭而已,还不至于把我吃穷了。”
……
提起这个老朋友,冯逸就感到无奈。他们是大学同学,还是同寝室的室友。最初他们之间来往得并不密切,因为冯逸为人冷漠,让人觉得不好相处,所以大一那年两人连话都没说上几句。到了大二,他们还是平淡的相处着,直到一天晚上,冯逸从图书馆回来,无意中看见对方躲在小树林里和一个人正抱着热吻,出于好奇,多看了两眼,竟然发现被抱着的人也是个男的。撞见这种事情,一般人都会感到惊讶,说不定还会到处宣传,可冯逸却表现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看过之后就把这件事儿忘在了脑后。对方见他不闻不问,实在忍不住了,跑来和他摊牌,不光承认了自己是同性恋,还摆出一副毫不畏惧的架势叫他想嘲笑就嘲笑、想到处乱说就乱说,不用藏着掖着。他像看神经病似的瞧了对方两眼说,自己也是个同,没觉得这种事儿值得大惊小怪的。说完这句话后,他似乎看到对方眼里闪着激动的泪花,就像遇到了知己一样。一股不祥的预感忽然涌上心头,果然在下一秒对方送给他一个熊抱,嘴里还哽咽地叫,好兄弟!那一刻他深深地感到后悔了,早知道会是这种情况,他应该拿着喇叭把这件事情大肆宣扬出去。
之后他们就成为了好朋友,当然冯逸是被迫的,从抵触到接受用了三年时间,他发现对方除了脾气有点暴躁,偶尔喜欢犯二,其实是个不错的人,并且有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自己那么冷漠地对待他,他居然还能厚着脸皮纠缠三年。所以,他是冯逸唯一能够放下戒心坦然相处的人。也许这才叫朋友,可以肆无忌惮地开玩笑,可以没心没肺地笑,在他面前冯逸从来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
昨晚接到那个电话之后,冯逸便猜到第二天他会来找自己,只是没猜到他居然来得这么巧,恰恰打破了他和麦家恒之间的约定。
在感情方面,冯逸一直是个被动者。还没有确定对方的想法之前,他绝不会做出什么明显的举动,最多只会在背地里偷偷地替对方着想。他自己也知道,他和麦家恒的初遇并不算是一个好的开始,他只想通过时间让对方慢慢忘记那件事情,然后再一点点打动对方的心。
是自己的,总归跑不掉。不是自己的,想留也留不住。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一切顺其自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