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桀骜

到了部队,他开始不再装傻,只想往上爬,做了士官做尉官,现在之所以留在西丶藏,只是想在这块世界上最高的边疆上为祖国出一点力,留下一些脚印,不让人生遗憾,很纯粹的想法,然后他才鞥毫无保留地杀到南丶京丶军丶区,谁敢动他弟弟陈二狗,他就跟谁不对付。

陈富贵不含糊,崔邦国也很干脆。

一招制敌和一招致命其实也就是方寸之间。

在门外汉眼中雀邦国和陈富贵的交手也就只是快一点,前者左勾拳闪电攻向陈富贵颌下三角区,熟悉经脉的人会知道崔邦国的目标是廉泉穴,几乎同时右手以更迅猛的速度攻击陈富贵露出空隙的肋部,却不是普通的握拳,中食指额外突出,目标区域就在第一和第二根肋骨之间,无比精准。

左拳螳螂捕蝉,后拳黄雀跟上。

不花哨,只有一个字,快。

二十多年日复一日训练让崔邦国的身体肌肉巨大爆发力,蕴含惊人寸劲,他这种特种兵就算是拳头放在目标5厘米处,瞬间击打出来的力道也远远超出常人十几二十公分外的蓄力。

陈富贵两只手心布满老茧的大手出科崔邦国意料地握住一前一后双拳,脸色微变的崔邦国没有浪费一秒钟去挣扎试图扯出双手,而是直接扬起膝盖,这一击实在毒辣,看得场外那群首丶长和侦察兵都倒抽一口冷气,因为崔邦国动作着实迅雷不及掩耳,这一系列攻势都是眨眼间的事情。

本以为至少能逼退陈富贵的崔邦国突然感觉到被对手抓住的右拳传来一种恐怖劲道,自己如同一只麋鹿撞到了豺狼的枪口上,只有被撕咬的份,这种挫败感迅捷而刚烈,他右拳被陈富贵往下一扯,刚好敲在膝撞上,成了崔邦国自己搬石头砸脚。

然后陈富贵双脚脚尖一扭,橡胶解放鞋竟然与土地发出沉闷声音,再度在这个雄魁男人脚下扬起两抹触目惊心的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