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青衣小童背出去的时候,手脚抽搐,口吐白沫,哪怕被放入楼下的大药桶之后,仍是如此凄惨。
等到陈平安爬出药桶,换上一身洁净衣衫,又是深夜时分,拎起那只酒壶,吐出一口浊气,伸了个懒腰,坐在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中间,陈平安喝了口烈酒,还是觉得呛人难喝,但是感觉很好,比第一次喝还要好。
陈平安小口小口喝着酒,眯起眼,有些微醺。
他借着酒劲,问道:“我知道世上有养剑葫芦,你们说包袱斋那边有卖吗?”
两个小家伙面面相觑。
青衣小童叹了口气,“老爷,真不是我不愿意借钱给你,且不提包袱斋有没有卖,就算真有,第一,老爷你未必抢得到,第二,我就算倾家荡产,砸锅卖铁,也未必买得起一只最普通的养剑葫。”
陈平安有些震惊,“这么贵?”
青衣小童使劲点头,“没有最贵,只有更贵!贵到让所有中五境练气士都觉得肉疼!
青衣小童站起身,加重语气道:“就说我那御江水神兄弟,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左手一个养剑葫,右手一个养剑葫,嘿,偏偏他还不是剑修,非活活气死那些眼高于顶的剑修。结果到现在,他才攒出一个品相很低的养剑葫,当然了,这跟他大手大脚花钱有关系,光是那位仙子,就让他挥霍掉四五百年积攒下来的家底,还有好些爱慕他的,他也总是为她们一掷千金,唉,红颜祸水啊,所以说老爷你算好的,没啥桃花运嘛,不用愁这些。”
粉裙女童赶紧反驳道:“不对!阮姐姐就喜欢我们老爷!”
陈平安笑道:“那是阮姑娘人好,不是她喜欢我。这种话以后别乱说,否则阮姐姐真气了,我可不帮你们。”
说话的同时,陈平安暗暗咂舌,原来养剑葫芦这么价值连城啊,那么回头下山第一件事,就是去驿站寄信给李宝瓶,要她好好收着那只银白色的养剑葫,千万别磕着碰着了。他可清楚宝瓶那丫头的玩心大着呢,说不定哪天就会甩着红绳小葫芦满山跑,说不定咻一下小葫芦就给砸了出去。
两个小家伙相互瞪眼,都憋着不说话。
陈平安仔细想了想,补充道:“阮姑娘跟一般人不太一样,具体的,我说不清楚。如果说阮姑娘喜欢我,那我也喜欢阮姑娘啊,但是这种喜欢,不是你们以为的那种。”
青衣小童如释重负。
他之前有点担心,那个不爱说话不像圣人的中年汉子,某天会气势汹汹杀到落魄山,一拳打死陈平安,再一拳打死自己。
粉裙女童则有些失落。
她当然最喜欢自家老爷,然后也喜欢阮姐姐,如果她喜欢的两个人,能够相互喜欢,岂不是很好?
那么老爷到底喜欢的是谁呢?
粉裙女童知道,老爷是偷偷喜欢着某位姑娘的。
比如现在她偷偷看着老爷的侧脸,看着陈平安的眼神和脸色,就知道老爷又开始想念那位姑娘了。
陈平安心神远游千万里之外。
有个姑娘,眉如远山。
她很好看之外,她还很好。
她哪怕只是坐在泥瓶巷的破屋子里头,什么话都不说,就能够让少年对未来充满希望。
但是陈平安也知道,喜不喜欢她,是自己的事情,她喜不喜欢自己,是她的事情。
不管如何,陈平安觉得自己得当面跟她说一下。
就像她当初明明已经远去,只是突然觉得要跟他道一声别,她就会掉头御剑而来,当面跟他告别。
陈平安不敢说这辈子只喜欢一个姑娘,但是绝对不会同时喜欢两个姑娘。
所以他想要为自己远游一趟。
这是少年第一次如此想要为自己做点什么。
————
第二天练拳,陈平安在练拳之前,随口问了一句练剑需不需要找一部好的剑经。
结果老人大怒,原本既定的淬炼体魄,变成了锤炼神魂,而且在那之前,以“切磋”名义来勘验练拳成效,以神人擂鼓式,足足二十五拳,把陈平安打得差点哭爹喊娘。
奄奄一息的陈平安躺在地上,半死不活。
他多次误以为自己真的就要死了。
老人居高临下,冷笑问道:“人心不足蛇吞象,拳还没练好,就想着分心练剑?!”
满脸鲜血看不清面容的陈平安悲愤欲绝,一边呕血,一边沙哑答道:“我是想问练拳之后,应该如何练剑……”
老人很明显愣了一愣,发现眼神开始冒火的少年,老人尴尬一笑,一脚将少年踩晕过去。
帮忙淬炼体魄嘛,晕厥还是清醒,差别不大的。
结果那天晚上,陈平安出了药桶换了衣服,就在一楼对着二楼破口大骂,脸色铁青,咬牙切齿。
骂得还真不含糊,不愧是泥瓶巷出身的市井少年。
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在旁边坐着嗑瓜子,就连青衣小童都开始佩服起自家老爷,练拳这么久,别的不说,只说这份胆识气魄,就效果卓著哇。
之后陈平安坐在竹椅上,闷闷喝酒,剩下小半壶酒直接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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