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想到。
我要用卑鄙的手段夺取胜利了,希望你原谅我。
当然,你不原谅也没关系。我来替你原谅。
菲利普无比霸气的想到
……
此时此刻。
伦纳德正在森林里采蕨菜和浆果。
布莱克家族领地上的植物这些和荆棘格林上的有所不同,所以做出的食物自然就风味不同了。
这几天需要静观其变没什么事,所以伦纳德又开始整好吃的了。
蕨菜的嫩茎很好吃,而且营养丰富。这里还有一些伦纳德领地上没有的浆果,它们果皮很薄,肉质很厚,果汁充沛,伦纳德用衣服擦了擦当场吃了一个,只觉得酸甜可口,风味极佳。
“今天晚上可以吃水果沙拉了,另外我看到这里有野猪,我们猎一头野猪吧。”
吕布点头:“好的。”
他最爱吃肉了。
忙活了一下午,找齐全了食材,接着就开始做饭了。
伦纳德使用的是毛利人做野猪肉的方法,这是他在看美食节目中学到的。
第一步永远是腌制猪肉,不腌制的话猪肉不入味,而且骚味会很重。
第二步是在地上挖一个坑生火,将石头烧热。将腌制好的猪肉用当地的一种很香的大树叶包裹住后放入坑中,加上一些土豆啊什么的配菜,最后用更多的树叶盖住。
这样做出来的猪肉会有种奇妙的风味。
等上两个多小时后就能吃了,先将上面覆盖的树叶剥开,然后将里面的肉和配菜拿出来。
树叶划开后,肉、蘑菇和土豆的香味就涌了出来,它们的味道交融在一起,彼此提升了香味,让这里的空气都浓香四溢。
咬一口猪肉,烟熏火燎的感觉,这种做法做出来的肉鲜嫩无比,挺有嚼劲的,一点都不老也不柴。光是口感就已经是绝妙的享受了,能把野猪肉做出这样的口感也是稀奇。
至于味道方面。
如果是毛利人的传统做法,里面是只加一些胡椒的,其他什么都不加。
但伦纳德根据自己的口味进行了改变。
调料、蘑菇和土豆的味道都完美渗入了肉中,吃起来让人唇齿留香。尤其是里面的土豆,很多土豆都化作了浓稠的汤汁,剩下的则吸足了肉汁,口感滋糯,吃得人浑身舒畅,舒服极了。
只觉得全身的毛孔都打开了,暖洋洋的滋养着全身,通体舒畅。
另外就是普通的烧烤了。
烧烤就是永远的神。
将一整只猪直接串起来烤了,上面撒上各种调料。
将外面的表皮烤成诱人的金黄色后,就拿刀子快速地割下来然后切片放入盘子中,开始吃。
接着再烤里面的一层,刷上各种酱料,接着再切,再烤。
这样以此类推。
整个烧烤架周围都弥漫着肉香、孜然烧烤香和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