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签约时千防万防,到底还是掉坑里了,合同里有一条,歌手在合约期内的所有作品,都归公司所有。
也就是说,你写出来的歌,公司许你署名你就能署名,不许你署名,即便是你写的歌也不是你的,那是公司的歌,公司想给谁唱给谁,想给谁署名就给谁署名。
蔺玖的合同里也有这一条,只不过他不是创作型歌手,不用纠结这条,但凌尘不同,这条合约直接卡死了他。
凌尘以前喜欢写歌,但写的不好,一直不被认可,他只当兴趣,想写的时候写写,不指望有机会唱出来。可谁能想到,签约之后,凌尘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创作水平越来越好,组合的专辑里,有几首歌就是凌尘自己写的,署名权也是凌尘自己。
如果不是出了段乘舟抢歌的事,凌尘根本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条合约,公司用合约桎梏他,他没办法,只能让出那首歌。
那首歌成就了段乘舟,却打击了凌尘的创作热情,这一年来他没有通告,也写不出新歌,就这么在公司里干耗着。
多亏了蔺玖,他才能签到森哥手下,以后他可以专心创作,再不用担心署名权的问题了。
网上的爆料还没结束,财务部的那两人都是公司的老人,在公司干了很多年,他们整理了“创星”这些年的偷税漏税证据,全都打包寄给了税务部门,请他们务必来公司查查账。
看完网上的自曝,斯叙看蔺玖的眼神都不对了。
蔺玖知道他们要做什么,却不知道他们会这么迫不及待的表现自己,自曝比速度。
蔺玖见斯叙看他的眼神不对,奇怪道:“看什么?”
斯叙意识到,蔺玖可能也是强化人,不然他想不到要用什么样的理由,说动一个人自毁前程,这些对自己百害无利的事情,瞒都来不及,又怎么可能自曝?
“你的道理讲得很好,他们很听话。”
蔺玖:“……”
悄摸摸拿出手机,先给凌尘回了条消息,这才上围脖看看,大致翻了翻,还没翻完,手机再次自动关机,临走时充那点电已经彻底耗完了。
蔺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