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早投降吧!
可是
向君华分明记得这一战最后的胜利者是……正道?
想到这里,他似乎意识到什么,毫不犹豫的选择混入到魔修之中。
原本他的修行方式就不能参考他到底是哪家的传人,更有甚者,他这种基于速成的“修仙”大概率会被当做魔道遗脉中不为人知的一家。
毕竟修真界正魔两道历史悠久,有些门派传承已久但常年隐世,而某天突然不想藏了,冒出一个继承人,却谁也不识得这种事每隔几百年就会发生一回。
再加上魔修有什么好?
一出门都会被人喊打喊杀,见过伪装成仙修的自己人,没见过伪装成魔修的仙门中人。
还没点开卧底这项技能的魔道内部散漫,混乱,疯皇陛下在统一天下前也懒得大力整顿,故而,向君华轻轻松松就混进去了,还非常不可思议的混成了魔皇的小尾巴。
对此,当事人表示非常不可思议。
疯魔这货几千年前就是这么散漫的性子了吗?
说他散漫,是因为这人白天的时候威风凛凛,一挑四五名正道大佬不带喘的,晚上回家,美酒佳肴,喝得烂醉如泥躺尸。
质地上乘的红袍上只在关键部位穿戴着铠甲,较之印象中那个贪吃懒散的家伙,多出八分豪奢威武之气。
那铠甲一看就是好材料,被匠人打造成凶兽的造型,百炼长枪倚靠在肩头,他笑也痴缠,怒也狂放,像是一副热血与烈酒绘制成的画。
乌黑的头发,额头烫金的神纹,赤如鲜血的衣摆,每一分,每一寸都写满了桀骜骄纵。
在疯魔的跟班中,向君华这条小尾巴就只是负责给他送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