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
他真该憎恨自己的敏锐,憎恨自己的道德,憎恨自己和周围的格格不入。
你看,所有人都在一言不发,所有人都在袖手旁观,所有手脚健全的人都坐在那里,你有什么不一样?
你只不过是选择了从众,选择了所有人的做法,你为什么要后悔,要难过,要对自己生出厌恶?
这没有道理,实在没有道理!
可道理是这样一回事吗?
如果整件事有一个正确的做法,和一个错误的。
良心告诉他,正确的做法就是在一开始就站起身,扶起老人,而不是让老人无奈的口衔硬币,用这种方式付出身为一个公民的义务。
钱人人都知道很脏,何况是衔在口中?
人从小就被教导要知耻,做出把沾满口水的硬币投放入钱箱中的老人不觉得这样做很羞耻吗?他当然知道。
但是向君华觉得可耻的是自己。
老人家那看似“可耻”的行为,其实比他,甚至比这一整个车厢里的人都要“高尚”。
虽然不太体面,但他用自己的方式成全了自己的道德素养,换句话说,他优秀的让人望而生畏。
和他比起来,这辆车上的人算什么?
向君华责问,你又算什么呢?
你甚至是这辆车上最可耻的人。
除你以外的那些人,可能只是与你同行一路,他们什么都没有思考,正如不知错,所以不会感到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