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要去见编辑,好歹对方是个人。身在都市,能不能有点礼仪自觉。”
陈老师嘴里叼着三明治,觉得招惹金何坤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错误。
坤爷这人,生活仪式感爆棚。讲究,精致,不做作。干干净净的男人味,阳刚气十足。稳稳当当地介于糙汉子与娘炮之间,俗话就是男女通吃那一款。
陈燕西不怎么爱打扮,因老辗转世界各地。没有灰头土脸的日子里,拾掇拾掇也就一件卫衣或T恤打天下。
两人合用鞋柜,金何坤占去大半,皮鞋运动鞋款式不一。陈燕西倒好,除了偶尔回来买几款当季皮鞋,剩下全是运动鞋或人字拖。
陈老师说了,出海得穿人字拖,方便。就是经常拖没了,人还在。
活在都市里嘛,运动鞋的场子。皮鞋真心不舒服,他也不爱穿西装。勒得慌,难受。
金何坤不止一次唾弃陈燕西的衣橱鞋柜,上回抽空趁着老师不在家,里里外外“大扫除”。香水洗发露沐浴露换全套,衣服裤子鞋子买新款。
陈燕西说不上多感动,只问:“嗳坤爷,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抢银行了,这他妈给我栽赃呢。”
“咱片区直走五百米再过几条街,就是警局。现在自首还来得及。”
金何坤气得七窍冒烟,当晚将陈燕西抵在衣柜上做了不下八回。滑动推拉门撞得哐哐响,新衣服散落一地,白色液体沾在上边,说不出的浪荡。
彼时金何坤贴在陈燕西耳边直念,老师,老师。这才叫栽“赃”。
你可得记好了,是谁把你弄这么“脏”。
陈燕西斜盯着他,又气又沉迷。实在捱不住爱海中的甜言蜜语,手里抓着件衬衣,上面还有残留的大吉岭味道。清冽且朦胧。
“你约的稿子,你约的编辑,要我去干什么。”
陈燕西随意拿过其中一件咖色丝绸衬衣,搭在椅背上。
“先吃饭,出门再换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