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
即使是五千年后的现在,这世上依旧有名为“贼”的这一行业。不过,因为这年头人体上少有“钱包”这一类东西,科技也发达,所以这要做“贼”多多少少有些难度。
这是一门有学问有技巧有深度有难度的职业。至少,时然是这般认为的。
事实上,在这年头要做贼很难。大部分好东西均掌握在有钱人手里,而有钱人家的防护设备也是好到爆。
这年头的贼难做。因此,这些贼为了锻炼,便从下等家庭开始练手,之后再到中、高等家庭巩固实力,最后再跑到有钱人家顺一把……众多贼大多都是按部就班地锻炼,一步一步地来……
沫沫这“贼”做得同样是从最简单的开始。
最初,沫沫偷窃的是食物。
后来有一天,沫沫忽然把一件滚着金线,绣着银丝,浑身金光闪闪银光灿灿地衣裳给偷到了时然的面前,献宝似地将这件衣裳绕着时然转了一圈儿。
时然眼皮子跳了好几下。
沫沫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大意是:穿穿,美美,漂漂……
时然嘴角抽了抽,说:“这衣服看起来挺金贵的,你还是把它送回去吧。”
沫沫四肢爪子并用地扒在这件能闪瞎人狗眼的衣服上,摇摇小脑袋,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不要,它好美。沫沫喜欢小然然,小然然不喜欢,沫沫穿,以后,沫沫可以穿~~~
这传送给时然的精神波动都是兴奋地一抽一抽的。
只见沫沫晃了晃身板,这一回,沫沫真的是变成了人形,只是……太小了,大小不过一尺,外观是迷你版的时然,身后有两只小肉翅。
沫沫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虽然现在沫沫穿了大了一点点,但是等沫沫长大了,就能穿了。
时然皱眉,看着这偌大的衣服,又看了看小沫沫,叹了一口气,说:“沫沫,这东西没地方藏,还是还回去吧。”
沫沫撒娇打滚儿卖萌耍赖,时然没办法,只好把这衣服藏到了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