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温元初只有一个大写的服气。
篮球赛颁奖后,温元初回到看台,在凌颂身边坐下。
他取出两支签字笔,搁到凌颂面前,让他挑一支。
凌颂不明白:“这是你的奖品,你给我做什么?”
“我不用这么多,送你一支。”
篮球赛是团体项目,奖品两个新篮球归班级所有,但温元初还有跳高跳远的单项第一,各得了一支签字笔,一黑一蓝,金属外壳,挺上档次的牌子,样式也好看。
凌颂有一点不好意思:“我这不是不劳而获么?下午就比五千米了,说不定我自己也能拿到名次呢。”
“我乐意送你,你收着便是。”
凌颂不再说了,他挑了黑色的那支,跟温元初道谢,美滋滋地收下。
再跑去跟张扬那几个人炫耀:“这笔好看吧?温元初送我的。”
有人鄙夷道:“你又不是买不起,一支签字笔而已,至于这么高兴吗?”
“你懂什么,这可是得第一才能拿到的奖品,跟自己买的不一样。”
“……那也不是你自己赢回来的。”
“温元初赢回来的也一样。”凌颂得意不已。
原来是想秀恩爱。
一人一根情侣签字笔,真特么闪瞎人狗眼呵。
狗男男。
没人再搭理他。
凌颂半点不觉自己讨嫌,只当这些人在嫉妒他,直接拿了那笔做题目。
写了几道又觉得浪费,把笔收起来。
“我等下次考试再用。”
温元初像是累了,脱下校服盖住脑袋,趴膝盖上很快睡过去。
凌颂卡在一道题目上,半天没有解题思路。
蹭去温元初身边,伸手戳了几下他的胳膊,但温元初没动静,只能算了。
校服下笼着一片阴影,衬着温元初露出一半的面庞,凌颂的目光移过去,略略顿住。
这人睡着时无声无息的,格外安静。
哪怕只有没被挡住的小半边侧脸,轮廓线条都堪称完美。
凌颂下意识地凑近过去,轻轻嗅了嗅。
温元初身上有种特殊的香味,特别好闻。
温元初忽然偏过头,缓缓睁开眼。
凌颂一愣,赶紧退开。
被捉了现行,可真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