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身为一只狗,对于人类的长相并没有研究。它看不出那张脸好不好看,第一眼只知道这人好高,高得门框都快装不下他了。
好看也没用。
敢问全天底下有谁能比老大更!好!看!
没!有!
老大最是最高审美标准了。所以泡泡还是很欣赏这个人的黑眼睛的,给人一种老大的感觉。这双眼睛长得不错。
男人走进来,小狗警惕地往后退了一步。
还没他小腿高的家伙,擅自就开启了一级战备状态,在地板上小步地左右横跳,嗷嗷叫唤,不许他再靠近一步。
真双标,明明刚才还兴奋成一只柯基香蕉,转眼就翻脸不认人了。
因为一人一狗并不在一个海拔上,站在地上的小狗不得不把那颗圆脑袋抬到最高,警戒地看着这个一步步朝它走过来的男人。
泡泡感受到来自身高的压迫感更重了。
男人忽然叫了它的名字:“泡泡。”
泡泡好不容易转过弯来的小脑壳就又卡住了。
对喔,它还记得,这人是知道自己名字的。他给自己上药来着。
小狗整只都呆住了。它卡顿的时候,那对呆呆的琉璃珠子眼睛又可爱得不得了,润泽又黑亮,圆溜溜的。
那人在它面前蹲了下来,小狗在他高大的身影面前显得更小只了,听见他问:“饿了吗?”
泡泡才发现,这人手中还提着一个香喷喷的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