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屿天如果稍微了解白饶一点就会知道,白饶并不喜欢宠物,尤其是猫。
他小时候喂流浪猫的时候被咬了一口,从此见猫就绕着走。
后来小白饶长大了,变成一丝不苟的商业精英,不养宠物又添了两条理由,一是麻烦,二是没空。
猫咪睡得很熟,在他心上人怀里肆意地打着呼噜,通体雪白,毛看上去软乎乎的,鼻尖、耳朵和爪子是嫩乎乎的粉色,可爱地让人心颤。
这才是真正讨这个男人喜欢的类型,娇气的一小只,才会让男人忍不住生出保护欲,把你搂在怀里。
白饶心里泛酸,他伸出指尖,避开猫咪的脑袋和爪子,摸了摸它背上的毛。
有的人,外表光鲜,活得还不如一只猫。
“很可爱,怎么想起来买猫?”
贺屿天笑道:“哪是买的,我走在路上被它碰瓷,这小东西赖着我不走,索性就抱回来了。”
白饶这才想起了传说中贺屿天神奇的吸猫体质。
这个消息是他和商业伙伴酒桌上闲聊时套出来的,说是贺家二公子特别招小动物喜欢,尤其是猫,走在路上捡猫是经常的事儿。就因为这个,他随身带着火腿肠,就怕哪天被猫碰瓷了应付不了。
白饶当初觉得不可信,但今天看来,这种事儿也许是真的。
不愧是他喜欢的人,这些动物们倒是有眼光。
贺屿天看着白总勾起的嘴角,心里松了口气,将哄人工具·白团子小心放在一边,看它睡得没心没肺,又用自己的风衣盖了盖。
白饶问他:“贺二少吃了吗?”
实际上白饶只是没话找话,天都暗了,这个点,贺二少早就解决了晚饭问题。
贺屿天如实摇头,按照他爹教他的经验卖惨:“没呢,白总我现在饥肠辘辘的,都快饿死了,你给我做点吃的吧。”